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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當街說事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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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不鹹不淡:“姑娘,如果確有此事,你拿著狀詞去縣衙報官,鳴鼓申冤。這裡不是縣衙,是大街,本官就不處理此事了,本官在縣衙等著你。”

在場的人一聽,這高縣令明顯要袒護這劉管事夫妻二人。現在什麼話都已經說在了明處,這高縣令非要等去了縣衙才處理,這不擺明了給劉管事夫妻二人留時間銷燬證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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