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歷史 |

第四十七章 拽哥名場面,一百十四卷,卷卷有她名 (第2/3頁)

加入書籤

不能在滄南市待十年不回去吧。”

“守夜人總部不可能讓林七夜待在滄南的,而且你們到底再說什麼,什麼不回去。”

“······”

林七夜只是盯著林軒的眼睛,一言不發。

以往對方總是一副遊戲人間的模樣,他還從沒見過林軒如此認真。

如果書架和閱讀記錄丟失了, 可以前往novel543網域,再開啟書架試試!

結合他的猜測,林軒能夠預知未來。

或許,他是看到了什麼。

林七夜開始認真思索這個問題。

林七夜不是傻子,相反,他很聰明。

他猜到林軒能夠預知未來,而林軒也知道他猜到了。

對方這麼說,簡直是在明著告訴他,他會回到136小隊。

暫時不去思考為什麼,如果真如林軒所說,他真的回到136小隊,回到滄南市,自己是否能忍住不回去看上一眼?

守夜人也是可以回家的,只要不向普通人透露守夜人的事即可。

那是不是意味著,如果真的是待在136小隊,這十年裡,自己是可以經常回家看看的。

林七夜是立下過守夜十年再回家這種願望,但如果能提前回家,哪位遊子會願意空守十年?

又有哪位遊子忍得住空手十年?

“我就不問了,你自己慢慢想。”

林軒說的這裡,可以說是仁至義盡了。

林七夜的凡塵神域不可能一直撐下去,姨媽總會消失。

林軒所能做的,就是攛掇著林七夜回家看看,起碼在姨媽消失以前,回家看看。

或許有人會說,林七夜最終將所有人都復活了,包括姨媽。

但這中間的風霜呢?

林七夜對他來說,早就不只是曾經小說中的一個主角,更是他來到這個世界上的第一個朋友。

其實許多時候男人的友誼是很簡單的,主打的就是一個臭味相投。

腦電波對上,互相看著順眼,開過玩笑,那就是了。

更不要說,他和林七夜都算是另類的怪物。

一個擁有神經病院,一個腦海裡有座墓碑,不是怪物又是什麼?

怪物和怪物,才能做朋友。

“謝謝。”

“沒事,大恩不言謝,請我吃飯就行。”

林七夜嘴角抽了抽。

他記得守夜人的薪水還挺高的。

最終他還是艱難地點點頭。

“彳亍!”

“先說好,不能請自助。”

上次吃自助,最後他們幾人都被老闆趕出來了,還把一行林軒列入了黑名單。

據說他的照片都在自助餐老闆間傳開了,跟江湖追殺令似的。

“······”

林七夜不說話了,他在考慮能不能把胖胖拉過來幫自己墊付。

實在不行,自己只賣材料,帶回去讓隊長做。

反正隊長已經習慣了給林軒做菜。

本來剛才想到姨媽和弟弟,還挺傷感的。

經過林軒這麼一打岔,林七夜也傷感不起來了。

他瞥了林軒一眼,感覺這傢伙是故意的,但他又沒證據。

一旁的曹淵和百里胖胖安靜著聽完了全程,識趣地沒對此事發表什麼看法。

這點情商他們還是有的。

“還能走嗎,要不我幫你背一下?”

林軒看向百里胖胖。

“不用了,我自己背就好。”

長痛不如短痛。

百里胖胖已經下定決心,要讓自己累暈過去,反正無論如何都不能被無人機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