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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李興被抓,蘇易被紀委調查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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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流通類企業,又大致分為外貿和賣場。最早我們想和一家外貿企業進行重組。但外貿類企業的經營情況都比較好,僅退稅政策就給企業留了很大的利潤空間,所以,重組難度很大。而單純的流通企業,對英業來說,沒有重組的必要性。所以,最後,我們把有賣場的企業作為首選。”

“當時我們去接洽的第一家企業並不是天河,而是榕市第一百貨公司。”

蘇易說完,拿起放在茶几上的資料,找出了和榕市第一百貨公司洽談的會議紀要。

“這是我們和第一百貨公司洽談的全部工作記錄。”

這份記錄相當完整。從第一次聯絡的電話記錄,到雙方第一次見面的時間,地點,與會人員,會議紀要。

從這份資料中,可以看出英業集團和榕市第一百貨公司從表達重組意向,到重組模式,重組條件,以及最後,雙方未能達成共識的全部過程。

“經過三個月共11次協商和談判,最後,因雙方在重組條件上未能達成共識。重組榕市第一百貨公司的計劃終止。”

“在和榕市第一百貨公司洽談的同時,我們還分別和東城區五交化公司、市中區棉麻公司進行過接觸。而我們的第一份重組意向書是和東城區五交化公司簽署的。”

“和東城區五交化公司為什麼最終沒能談成?”紀委的人問。

“在簽訂意向書後,東城區五交化公司在合同談判中,改變了重組模式,提出採用收購模式。也就是,購買他們的全部股份,並承擔全部債務。”

“這不是更好嗎?可以完全由英業自主經營。”

“五交化經營對於英業來說,是安全陌生的。我們之所以選擇重組,而不是收購,是因為我們需要這這類業務的專業人員,和成熟的供應和銷售網路。如果我們直接買斷,很可能出現既拿不到貨源,又沒有銷售渠道的情況。這樣,我們就不是擴大經營,而是背上一個包袱。”

“你們是怎麼和這些企業接觸的?是有人牽線嗎?”紀委的人對經營並不感興趣,他們想知道的是,在重組中,還有沒有其他利益關聯的人。

“基本上是透過查詢電話,然後透過電話瞭解對方是否有重組的意向。如果有,我們會登門拜訪,或者邀請對方到英業考察,並進行初期的溝通。”

“天河也是這樣嗎?”

“是。天河的行政主管單位是商業局,榕市第一百貨公司的行政主管單位也是商業局。在和第一百貨公司未能達成共識後,我們在商業局的企業目錄中,找到了天河。”蘇易說的這些資訊都是公開可查的。

又問了一些問題後,紀委的人走。臨走說:“蘇總,有可能我們還需要找你瞭解一些情況。到時候,還請蘇總配合。”

“好的。我會全力配合你們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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