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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除孽(十)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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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四又開始喊冤,咚咚磕了兩個頭,哭道:

“大人啊,我確實和這個叫雲兒的妓女睡過幾次,可絕沒到收她們錢的地步。”

“這婊子前些天說懷了我的孩子,非得讓我給她贖身……可上過她的人比街上跑的馬還多,我怎肯被她用肚子敲詐?

“這婊子瞧我不上套,就出此下策將我告上公堂……”

“你顛倒黑白!”

雲兒虛弱的臉氣得越發慘白,昭昭拍了拍她的背,輕聲說了句放寬心。

師爺與趙四對視一眼,一唱一和道:

“大人,這樁案子本就沒有黑白之分。”

“就算她們所言是真,她們入了股,眼下卻拿不回本錢,這有什麼奇怪?”

“方才她們自己說,投錢給趙四是圖利投機。既是投機,那就有賺有虧。”

“趙四賺時反給她們不少利錢,這是情;趙四做買賣將錢虧了個精光,依法不必還本金,這是理。”

謝縣令拍響驚堂木,冷聲道:“你們這些個躺著賺錢的妓女,錢來得太輕鬆容易,便以為天底下有穩賺不賠的買賣!此案本官不予理會!”

昭昭上前一步,頷首恭敬問道:“敢問大人,若是我們能拿出證據,證明趙四做買賣一部分的本錢是從我們這兒來的,且又證明趙四還有家產傍身,這錢該不該還?”

謝縣令瞟了眼趙四,他極快地眨了眨眼,意思是自個兒並沒留下把柄。

“當然該還。”謝縣令輕飄飄道。

一眾妓女下堂,阿明領著淨頭們上前。

謝縣令再敲驚堂木:“你們說趙四逼你們借印子錢,有何證據?”

阿明和淨頭們紛紛從懷中掏出字據,鋪在地上:

“回大人,這紙上雖然寫的是利錢五厘,實際上卻是每月三成的利滾利。若是我們當中有誰還不起利錢,趙四便會帶人上門綁走我們的妻女姐妹,賣到百十里外的濮陽縣當妓女。”

正當趙四又要喊冤,堂下一名漢子憤憤道:

“我妹妹就是被他逮去賣了的!”

趙四梗著脖子頂回去:“證據呢?口說無憑!”

就在這時,堂外的人群中擠出一個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中年女人,她手裡牽著個五六歲的女孩,遠遠的便開始喊冤:

“青天大老爺為我做主!”

謝縣令沉聲道:“何人在外喧譁?拖下去,待會再審!”

剛才那個淨頭漢子站起了身,指著外面那個小女孩道:“大人,那就是我被賣去妓院的妹妹,牽著她的就是與趙四打過交道的老鴇。”

聞言,謝縣令臉色頓時鐵青:“帶上來。”

老鴇牽著女孩進來,她不曉得青陽縣裡的彎彎繞繞,自然也不知道趙四是謝縣令的人,於是一見趙四就罵道:

“好你個沒良心的,你跟我說這女娃娃雖然長得矮,但已經十歲了,再養幾年就能賣。誰曉得她剛過了六歲的生辰,離上燈還遠得很!”

念及此,老鴇一臉委屈看著小女孩:“年紀小小的就算了,可她一天要吃四碗飯,不給就纏著我哭……我一個調教妓女的老鴇,倒成救濟餓死鬼的菩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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