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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林爽文起義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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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6年5月,林爽文比原時空提前五個月反了!

作為天地會寶島分會的大龍頭,林爽文早有反心,可朱子明卻已經將整個寶島攪的天翻地覆了!如今更是半個寶島被其奪入手中!

林爽文看著眼前的局勢越來越心急,如今就算準備的並不充分也只能匆匆起兵了,不然若被朱子明佔據了整個寶島,日後自己該如何自處?

如今的韃清貪官汙吏橫行,而此時的寶島地區更加嚴重。對於林爽文等人發動暴亂,前因楊廷理在寶島府任內,將庫貶銀兩侵虧,至十萬之多。

而寶島總兵,據稱在寶島將及兩年,所得約有五萬餘兩。

並據查抄時在屋後地下起出金葉、金錠二百四十兩二錢,銀錠八萬二百九十餘兩等。可見,當時寶島官吏貪汙的數額相當大。

諸羅縣知縣唐銳:本屬貧苦,官分發閩省試用,在署諸羅縣事,曾先後四次寄回花銀一千七百七十兩,紋銀一千一百三十八兩等!

唐銳家本貧苦,委署諸羅縣事為時未久,即寄回銀二千數百之多,若非在任時肆意貪婪,何從得此多資?—個知縣貪汙的數額都足以讓人咋舌,連錢隆都認為:可見此次寶島逆匪滋事,不但由於營伍廢弛,竟系該府廳知縣等侵貪斂怨,以致釀成巨案!

與此同時,寶島地區各級官員利用手中職權進行權力尋租,在港口收取“陋規銀“。鎮守鹿兒口海口的千總,按季節嚮往來的船隻收取“番銀”三兩、四兩不等,名義上是為文武官員辦公飯食之用。

對於超載船隻,默許其往來,但收錢變本加厲,勒索敲詐。按照規定,“每船隻準載米二百石,而商販等唯利是圖,往往違例私行多帶。對於超出限額的部分,每一百石需繳納六兩“陋規銀”。鹿耳口海口,依靠這些收入,每年可得二萬餘兩。

另外,從林爽文起義軍釋出的告示的內容中,也體現了對貪官的仇恨。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五月初八,被推舉為順天大盟主的林爽文在告示中寫到:今據寶島皆貪官汙吏,擾害生靈,本帥不忍不誅,以救吾民,特興義兵,當天盟誓。照得本盟主因貪官汙吏剝民脂膏,愛是順天行道,共舉義旗,剿除貪官,拯救萬民。

林爽文原籍福建平和縣,於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隨父遷居寶島彰化大里杙莊,募眾墾田致富。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天地會首領嚴煙自福建渡海至彰化傳道。次年(1784年),林爽文入會,後成寶島首領。

林爽文帶領的天地會為首的起義軍旋克鳳山,釋放獄囚,開倉取械!起義軍紀律嚴明,得到廣大農民支援!僅僅鳳山一縣就有十五萬人參加!

林爽文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勢快速的攻下鳳山縣使得楊廷理再次遭遇噩耗!目前的寶島除寶島府、諸羅,外均已陷落。島北的復明軍聲勢浩大!島南的林爽文兵多將多!

跑是不敢跑的,如今雖然戰局敗壞,自己最多就被罷官貶職,再不然就是一死,可若是跑了,自己全家都得跟著遭殃!韃清實行的異地為官的政策,就是為了今天!

楊廷理也實在是無兵可用了!鳳山就是因為只有一千的守軍,所以才被林爽文鑽了空子快速的奪了去,如今為了寶島首府的安危,楊廷理只好將把守諸羅縣的一萬綠營給調回府城來!

只有放棄了諸羅縣,才能保證府城的安全!寶島府作為府城所在城高牆深,調回諸羅縣的綠營後,寶島府就有了一萬五千綠營把守!四面的城牆上還有守城的巨炮!如此即可保府城無憂!

若不這樣做,本就腹背受敵,再將為數不多的兵力分散防守,楊廷理恐怕自己連撐到朝廷大軍支援都困難!到時候整個寶島淪陷,楊廷理實在是不敢想自己回到大陸後的下場會是如何!

剛剛回到竹塹府的朱子明,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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