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歷史 |

第45章 蒙毅 (第2/3頁)

加入書籤

蒙毅用力嚼了幾塊,一下嚥了下去。

“兄長,我還要。”

坐在蒙毅對面的鵠,此時也一口肉下肚了,眼睛都亮了。

此時,嬴政已經開始熟練的往裡下肉了,還招呼蒙恬。

“蒙恬,你往鼎裡也下肉。”

他與姜妄吃過不止一次火鍋,早就熟悉了。

隨著眾人開始吃開了,蒙恬也放鬆了下來,話多了起來,說到底也是十歲的孩子。

姜妄也讓梟和卻病上桌,梟連忙推脫。

畢竟,他們是奴隸,就算是解除了隸臣的身份,也還是下人。

其實這段時間,姜妄已經讓卻病和鵠跟他一起吃飯了。

對於姜妄來說,他喜歡大家一起吃飯的感覺。天天看著鵠與卻病蹲在門口吃飯,他不習慣。

他們雖然吃著火鍋,但沒有酒。

秦國在特定的時期,是禁酒的,比如春耕、秋收等時間段。

這是因為酒後容易產生酗酒鬥毆等是非爭端,另外也是怕耽誤農活,還有現在糧食太珍貴了,釀酒太浪費。

《商君書》規定:“貴酒肉之價,重其租,令十倍棄補。”

這就是商鞅透過提高酒價,加重酒稅,來達到禁酒的目的。

不止如此,在商鞅的操作下,秦國不許聽音樂,不許穿華麗的衣裳和錦鞋,只能穿麻衣。

《商君書?墾令》中說:“無通於百縣,則民行作不顧,休居不聽。休居不聽,則氣不淫;行作不顧,則意必壹。意壹而氣不淫,則草必墾矣。”

上述大概的意思是,百姓沒有歌舞、音樂等娛樂,人民就會專心開墾土地。

墾令,即開墾荒地的法令。此法令為了整頓吏官,穩定民心,提高稅收,打擊商業,控制百姓的居行與言論。

商鞅此舉,目的就在於禁止社會文藝的復興,讓百姓無暇思考,出發點就是奴役百姓,讓百姓幹活。

姜妄來到秦國,只喝過五次酒,都是參加子楚宴會的時候。

他剛入秦的時候,在心裡發過誓,以後一定打破禁酒和不允許大肆食肉、不允許聽音樂等規定。

都說半大小子吃窮老子,十七歲的卻病、十歲的嬴政、十歲的蒙恬,再加上姜妄自己,以及小黑子這條狗,都挺能吃。

半扇鹿肉,竟然被吃了個七七八八。

吃飽了,此時天色已經漸漸黑了下去,蒙恬也提出了告辭。

咸陽城實行宵禁,再晚點就回不去了。

“走吧,改天再過來。”

“好,多謝款待。”蒙恬拱了拱手,然後伸出手拉起了蒙毅。

“蒙毅,得走了。”

“鵠姐姐,我下次再來。”蒙毅說著,用右袖子在鼻子上又抹了一把。

姜妄看到蒙毅的袖子上又多了亮晶晶的東西。

送走蒙恬,姜妄對梟和卻病說:“你們現在是自由身了,如果想要離開,等過兩天定製的衣服好了,就可以離開了。”

聞言,梟一下急了:“先生,我沒打算走,鉅子跟我們說兼愛,陸大哥告訴我要重諾,先生仗義出手,救我們三人,我早就決定一生侍奉先生。”

所謂兼愛,就是我只要對你好,那你就會對我好,這個放到現在,就是講義氣。

這種兼愛慢慢的就成了小團體,這就是一個又一個墨社。

見狀,卻病也跟著說:

“先生,我與叔父一樣。”

“先生,我不走,你不要趕我走。”鵠哇了一下就哭了。

“沒要趕你們走,我是說你們是自由的。”姜妄有些無奈。

眼見鵠還在那哭,姜妄只能擺擺手。

“行行行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