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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商朝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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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立法禁止諸侯與子民過分盤剝奴隸,保障奴隸基本生計,不可使奴隸隨意被打殺,也要允許奴隸有自己的私財,如此才會勤勞耕種,組建家室,不會輕易斷了生計,跟隨叛亂造反。

最好我們可以設法,漸漸讓奴隸也可以擁有子民的身份,雖不能操之過急,以免與諸侯和子民交惡,但此事事關國家根本,不可不思。”

武丁大笑道:“好!好啊!能為天下子民深謀遠慮,我大商的天子個個都該似吾兒這般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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