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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春秋,管仲傳(經濟)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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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天幕對春秋的記載,嬴政開始是有些不悅的。

但後面天幕點出諸侯國存在,仍然影響了國力轉化,這才有了些認同。

嬴政說道:

“看似春秋時期諸侯們之間作戰和諧有序,不傷民眾。

但豈不知這樣的爭霸從實際上根本沒有解決周朝分封制的弊病。

哪怕國家靠這種平和的方法實現了統一,也註定會像周朝一樣,逃不過因國家分裂而滅亡的命運。

我大秦實現的統一,我大秦頒佈的郡縣制,才是從根本上實現國家成為一體,避免了國家分裂的命運!”

說到這裡,嬴政卻又深深嘆了口氣。

“可究竟是哪裡出了問題,才導致我大秦最後會被那個漢所取代?”

……

【春秋時代後期,戰爭烈度更強的爭霸,也催生了各國為了提升國力而施行的變法。

其中各國變法,對社會進步意義極為深遠的,是奴隸制的廢除。

各國貴族治下擁有的奴隸,使得大量勞動產出都歸為貴族私人所有。

佔據了大量人口和國土的貴族們,卻只上交不多的賦稅。

如此不僅阻礙了國力提升,貴族的實力壯大下還會威脅諸侯們的統治地位,並且在歷史上也實際造成了許多諸侯國政治權利的鬥爭。

春秋時期的霸主們也正因為這個原因之一,導致國內戰亂不斷,因而失去霸主地位。

於是在此情況下,各國的先賢們相繼提出了變法。

如齊國的管仲,提出了稅制的改革。

實行了土地私有制,可以進行買賣。

不再按照土地的公有或私有性質來徵稅,而是依照土地的質量劃分等級,分別徵收不同的賦稅。

如此,王公貴族們的土地就變成了私有,大量的土地就得上繳高昂的賦稅。

而不論產出多少的糧食,奴隸們都無法擁有自己的私人財產,自然也就沒有什麼勞動積極性。

產出少不說,奴隸主們還得負責奴隸們的生計開支,還得繳稅。

如此就會導致王公貴族們入不敷出。

不得已就會以租賃的形式將土地交給奴隸們,只要土地的產出可以支付租金和賦稅,那麼剩餘的產出就完全屬於奴隸們了。

可以靠勞動獲得自己的財產,奴隸們的勞動積極性自然大幅提高。

而這樣的形式下,奴隸制也就名存實亡了。

全國範圍更大的勞動積極性,便會帶來更多的產出,自然也能提高更多的國力。

另外產出多了,商業也就會隨之繁榮。

管仲便提出了不再向樹木、六畜和人口抽稅。

而是主張官山海。

山為鐵,海為鹽,由官府壟斷鹽鐵的生產和銷售。

透過這種辦法,管仲將鹽鐵的大額利潤從民間和貴族們手裡收了回來。

並對商業稅和貨物出口關稅只徵收一種。

對齊國豐富的漁業,煮鹽業不徵收出口稅。

利好的政策極大刺激了商業發展。

使得別國諸侯紛紛被吸引前來貿易。

而後齊國就能徵收這些外商本應貢獻給自己國家的商業稅。

又透過“寓稅於價”的方式,使百姓在購買鹽鐵時便是在繳納稅款,同時又可以方便調節鹽鐵價格,使百姓在保證生計的情況下,什麼時候都能消費得起鹽鐵,不被奸商剝削。

取用的理念是向百姓直接收取賦稅是有形的,會導致對官府的不滿。

而寓稅於價,是為取之於無形,使人不怒,讓百姓感覺不到被國家徵收了賦稅,從而相較他國,子民們會更維護他們齊國。

並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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