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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簡單粗暴但有效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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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進京告狀的人一張嘴,辛自修就明白是怎麼回事了。

關公面前耍大刀,你們算是遇到行家啦。

順天府尹張國彥,他雖然沒有主持清丈田畝的工作經驗,但是,人家從底層一步一步爬到順天府尹的位置上,能力是有的。

凡是山東、河南、山西,這三個省份的百姓來告狀,他就接待審理。

因為這三個省份就挨著京畿,路途近。

其他省份的百姓告狀,甄別處理。

離京畿地區路途遙遠的百姓來告狀,都不用審,直接下獄。十個人裡面,最起碼有九個半不會冤枉。

就像南直隸的百姓跑到順天府來告狀,不管他們是不是有規模、有組織、有計劃的,單純的從路途上考慮,就很不現實。

除非你是有天大的冤屈,要麼就是背後有人指使。

以大明朝的時代背景和科技條件下,要是真的有冤屈,估計到不了順天府,就讓人給按了。

那麼,就只能是後者了。

這是有人刻意為之。

不過,順天府尹張國彥也不是一刀切的把人關進監獄就不管了,他是直接去監獄裡面審問,真要是有冤屈,他就管。

同時,把真有冤屈的百姓關進監獄,也是一種保護。

不然,很可能,這有冤屈的百姓剛告完狀,等出了順天府衙的大門,人就沒了。

順天府尹張國彥,審問完之後,發現這些告狀的百姓,基本上都是別有用心的。

他知道這些人真實的目的是什麼,他抓了人呢,象徵性的審一遍,走個過場,壓根就不往深層次去。

然後,張國彥把案子往刑部報。

案卷上當然不能實話實說了,大概意思就是,近來屢屢有百姓進京告狀,順天府仔細審查之後,發現大多數都是無中生有,亦或是小題大做。

年關將近,百姓無辜,上天又有好生之德,本欲小懲大誡。然,衙內爭執不下,主張重判者有之,主張薄懲者有之。

具體應當如何,還請刑部酌定。

刑部尚書嚴清一看順天府發來的公文,當時就明白了,順天府尹張國彥,這是把球踢到他這來了,

嚴清是刑部尚書,又不能不管,可這不是簡單的刑事案件,而是純粹的政治案件。

傾巢之下,豈有完卵。他嚴清想要置身事外都不可能。

所以,嚴清提筆就給順天府寫了迴文。

迴文的內容,可以說相當有水平:按大明律處置即可。

順天府尹張國彥一看刑部的迴文,好傢伙,按大明律處置,我就多餘問你們。

張國彥隨即吩咐下去,凡是來告狀的百姓,有冤者申之,無冤者遣之,無理者抓之。

相對於大理寺卿辛自修和順天府尹張國彥,右都御史潘晟的做法,則更行之有效。

潘晟是張居正的親信,本來張居正都保舉他入閣了,讓他入閣理政的聖旨都發到他手裡了,他本人都在趕赴京師的路上了。

結果,因為被人阻撓,好好的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變成了右都御史。

潘晟心裡,能不窩火嗎。

如今這麼多百姓進京告狀,潘晟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的貓膩。

潘晟當即下令給巡城御史,因為他是都察院右都御史,巡城御史是他的下屬,他讓巡城御史帶著五城兵馬司,將核查這些告狀百姓的路引,沒有的,全都攆出去城去。

路引這玩意,早就形同虛設了,誰還有那玩意。

結果,可想而知,那些告狀的人,剛出衙門就被巡城御史帶著人攆出去了。

有的還沒來得及進衙門呢,就被攆出去了。

雖然做法簡單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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