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金大敏聽後非常詫異,這事像與世隔絕般的天書 (第3/4頁)
,如果有事先立字為證,省去許多周折。
尤其是孩子的撫養問題,是夫妻雙方的焦點。
都捨不得把孩子給對方,想撫養孩子,要求對方每月出撫養費 。
事先說好,就比較容易處理這些棘手的問題。
卜子高講的不是一點沒有道理。只是,人們在情感問題上,不願意過早的預設好。
他還振振有詞地道,這樣有利於避免各種不必要的麻煩。
兩人結婚組成一個家庭,有什麼麻煩?家裡的生活瑣碎,柴米油鹽醋。
怕麻煩了,結什麼婚呢?兩個人成家,本來是件浪漫的事,現在變得沉重的負擔了。
整天,你的,我的,你的,我的。陷在斤斤計較泥槽裡。
人格都沒了,匪夷所思。
還有什麼樂趣?傳出去,被人笑掉大牙了。
立下字據,如果哪一方有外遇,必須淨身出戶,財產歸受害方。
家裡財產(消費)分個人部分和共有部分。
各人的衣物自己花錢買自己,共有部分的,孩子撫養,尿布,奶粉等。
每日的吃喝消費,水電煤等費用登記造冊,月底結算。住院醫療歸自己。
卜子高希望僱個阿姨來照顧,開銷屬於共同部分,雙方各半。
丹舟堅持婆婆來照顧娘倆,開銷百分之六十由卜子高出。
少出百分之十也好,誰讓他這麼計較的呢。
程丹舟本來就不想管這些陳芝麻爛穀子的事。
兩人整天為這些瑣事爭論,費神。
現在是你不管也不行。
在孩子的姓氏上,程丹舟打了次主動戰。卜子高按習慣,孩子姓氏隨父,程丹舟死活不同意,孩子一定要姓程。
卜子高道:我又不是招女婿。按照大家的習慣,約定俗成。孩子姓卜。
為了孩子姓氏問題,夫妻雙方大吵了一場。
程丹舟說:“老卜,你是律師,說什麼都得拿證據呀,拿出法律文字來,哪一條哪一款規定,孩子的姓氏隨父親?”
“如果孩子的姓氏隨卜,也可以,孩子的所有費用都由卜子高承擔。”卜子高為了顧及自己的面子,只能作罷。雙方立據,簽字畫押。
免得以後,孩子抬不起頭,別人以為他父親是招女婿呢,上幼兒園,上小學,被同學欺負。
程丹舟大獲全勝,樂開小嘴,嘶嘶嘶地笑,總算扳回一局。
程丹舟在老卜威逼下,逐漸找到了樂趣。
她發現卜子高也就這麼樸騰兩下子,沒什麼可怕的。他主張的,她就有過之而無不及。
當時只是自己單純,一時半會沒有適應他的套路,所以十分的牴觸。
現在可以揚眉吐氣了。
在聘請阿姨的問題上,程丹舟也是寸步不讓。她不主動提出,讓老卜自己看著辦,反正生孩子是兩個人的事,家裡洗衣做飯都得有人。
婆婆已經有點累了,私底下跟兒子埋怨著。老卜提出請阿姨來家收拾家務。
按照約定,聘請阿姨來家照顧孩子,家裡打掃,洗衣買菜洗菜做飯,都歸阿姨。
聘請阿姨的費用由老卜出大頭。
老卜認為,夫妻雙方各出一半。
丹舟不同意,堅持沒有必要,婆婆照看的挺好。
老卜急眼了,自己老媽身體吃不消,搭把手可以,操持全家有點難。老卜相持不下,只能同意自己出大頭。
請來阿姨是卜子高的一隻眼睛,每天要把這些事彙報給卜子高。
丹舟有種被人時時監視似的不自在。
她常常到她看不見的房間打掃,支走阿姨。
丹舟很小就死了爹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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