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我已經不喜歡你了 (第2/2頁)
不喜歡她的原因是這個。
她的爸爸媽媽親口說,她的存在就是個錯誤。
時鳶拖著行李箱走到了海邊,已是冬季,海邊的風很大,沒有多少行人。
風一下一下地打在她臉上,她雖然只穿了一件寬鬆毛衣,卻並不覺得冷。
只覺得心好像被人捏在了一起,疼得厲害。
但是她已經哭不出來了,近十個小時的航程,眼淚已經在飛機上哭幹了。
她站在海邊,看著那片蕭瑟的海,腦子裡想起了沈知硯。
他是時鳶回姜家後,除了奶奶之外對她最好的人。
在今天之前的幾個月,他們在一起也度過了一段很美好的時光。
她給沈知硯打了個電話。
她很少給他打電話,一般都是他打過來,偶爾的幾次,她打過去都是沒響過第三聲就接了。
但是這次響的尤其的久。
就在時鳶覺得馬上就要出現那段官方的對不起時,電話接通了。
“喂,你好。”是一個女生。
時鳶聽到愣在那裡,直到對方的聲音再次響起:“你好,有事嗎?”
時鳶用力咬了下嘴唇,一股血腥味蔓延開來,她艱難地開口:“把電話給沈知硯。”
對方有些嬌羞地笑了一聲,“不好意思,他剛剛太累了,現在睡著了,你有什麼事嗎?我可以......”
時鳶結束通話電話。
她當時就像是靠著一根藤蔓吊在懸崖上的人,後來“啪”的一聲,藤蔓也斷了。
是啊,連她的親生父母都不愛她,甚至覺得她的出現是個錯誤,她又怎麼能奢求一個與她無親無故的人的愛呢?
她看著面前那一片海,好像並不蕭瑟了,感覺充滿了暖意。
好像還是岸上更冷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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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硯見她不說話,走近她,在她旁邊坐下來,捏著她的肩膀讓她面向著自己,再次重複道:
“我真的不知道有那通電話,時鳶你相信我的,對不對。”
“還有你今天說的,林沐瑤,我跟她真的沒有關係,她不是我的女朋友,我也不喜歡她。”
時鳶把他的手鬆開,看著他答道:“沈知硯,這些都不重要了。”
“十八歲那年,我說我喜歡你,你不喜歡我,所以拒絕了。我安慰自己,沒關係的,當朋友也可以。”
“二十歲那年,我搬進你家,與你朝夕相處幾個月,我承認是因為我還是放不下你。”
“那時候我勸自己,你不喜歡我沒關係,反正和你朝夕相伴的人是我,這就夠了。”
“但是我現在已經二十五歲了,五年過去了,時間確實是可以沖淡一切的。”
“人體更換一次細胞週期的大約是180天,6到7年就能全部煥新,沈知硯,我們已經五年沒見了,我們現在都幾乎是個全新的人了。”
沈知硯有些錯愕地看著她,深深吸了一口氣,嗓子裡又幹又澀,試探地問道:
“時鳶,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時鳶眼眶微紅,平復了一會兒自己的情緒,站起來,看著沈知硯的眼神清冷中帶著距離感:
“我的意思是,沈知硯,我已經不喜歡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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