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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1章 再來一手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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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為了籌集資金可以透過債券的方式向員工乃至社會進行募集,有了錢,企業就不會倒閉,工人們就不會失業。

而借錢給企業的人,在兌現這些債券之後也能得到高於銀行儲蓄利息的回報,可以說這是多贏——如果企業能兌現的話!

這項法案並不蠢,也不壞, 確實幫助了不少企業渡過難關,隨著聯邦在國際社會地位越來越高, 實體行業重新迎來了新的春天與鉅額增長,很多人因此而受益。

所以到現在為止,這些法案都已經存在並且有效。

聯邦政府認為, 一個企業發行債券本身不存在任何問題,購買者自己會對企業的情況進行判斷,並且也有詳實的法律對投資者進行最大限度的保護。

所以它的門檻很低, 只要有金管會簽了字,有人為公司發行,那麼基本上就沒有任何問題了。

在聯邦具有企業債券發行能力的只有九家公司,分別是六大行和三大行。

前面的六大行是聯邦六家最大的銀行,而後面,則是三大交易行(所),只有他們具備發行企業債券的權力。

林奇要發行債券,找的就是聯合交易所。

為什麼不找銀行,那是因為銀行的事情很多,而且現在林奇手裡把持著勒馬爾國家銀行,如果找聯邦的銀行為他發行債券,難免會多出一些不必要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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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勒馬爾資產風控本身是一個皮包公司,銀行方面肯定會把目標放在其他地方,而不是對這家皮包公司的股權, 資產什麼的做計較。

比如說銀行直接認購, 但是要求和他籤各種協議,各種補充條款甚至直接要求和他對賭, 目標就是勒馬爾國家銀行的股權。

銀行這些貪婪的傢伙不會放棄任何的機會從林奇的手中拿到他們想要的,所以從一開始林奇就不給他們提要求的機會,把目光放在了交易所這邊。

聽到林奇說希望聯合能作為發行方為林奇的公司發行,執行董事也非常的高興,因為代理發行,就意味著錢。

交易所和銀行不一樣,銀行的體量很大,在他們這些龐然大物的眼裡,什麼東西其實都是食物。

只是有的食物味道不太好還有毒,吃下去會讓自己痛苦。

對他們來說只有吃和不想吃的分別,沒有什麼是不能吃的。

但是交易所不太一樣,它的體量並不比銀行大,同時它承擔的責任,履行的義務和營業的內容相對單一。

所以對聯合交易所來說,這就是一筆簡單的生意,他們為林奇發行債券,賺取其中的利益。

而不是考慮要利用這些債券,或者發行權做什麼更深層次的交易。

自然,聯合的執行董事沒有拒絕的理由。

兩人很快就敲定了一些細節,隨後下午林奇帶著上市成功的證明,以及一些書面檔案找到了金管會。

金管會的稽核人員在“教條”的稽核過後批准了林奇發行企業債券的要求,畢竟這是一家市值已經超過六億的企業,並且沒有任何不良記錄,還是上市公司,沒有理由阻攔他。

隨後在當天傍晚,聯合交易所對外公佈了這件事。

勒馬爾資產風控擬定發行價值五億的企業債券,為期三年。

三年後連本帶利將會得到債券面值的百分之一百四十五,也就是三年時間後,一百塊錢將會變成一百四十五塊錢。

這已經超過了聯邦各大銀行的儲息利息,也超過了聯邦最成功的對沖基金的回報率。

五億債券,到期後林奇要支付七億兩千五百萬,這著實有些驚人!

有些人都在懷疑,他是否真的能還得上這筆錢,或者說他只是想要撈一筆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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