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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30章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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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儲蓄銀行涉嫌發行壟斷的訴訟在週一開庭,公開審理,整個法庭裡擠滿了人。

如果仔細觀察每一個旁聽席上的旁聽者,就能發現這裡幾乎沒有幾個普通人。

普通人對這種案子不感興趣,也擠不進來。

坐在這裡的都是有錢人,或者和聯邦儲蓄銀行有關係的人。

他們的客戶,或者是他們的客戶。

林奇坐在了第三排,一個不是很顯眼的位置上。

聯邦儲蓄銀行搞了一個超級豪華的辯護團隊,聯邦三大律師事務所專門打壟斷案件的律師組成的超級豪華律師團。

由三十多名知名律師,和可能上百名或者更多的工作人員組成。

他們蒐集到了很多的證據,材料,然後在大家的討論下,決定出了聽辨的思路。

這麼豪華的團隊設定,在聯邦司法界有史以來都是獨一份的。

並不是說沒有人有這麼大的財力,或者說舍不捨得花這麼多錢。

而是三大律師事務所本質上是競爭對手,越是這種高階的律師團隊,越是不願意“分享”,更別說還是和競爭對手“分享”。

他們情願自己退出,也不會和競爭對手一起工作。

但聯邦儲蓄銀行給的錢太多了,加上他們的影響力,人脈關係,三大律師事務所前所未有的團結在一起。

似乎是為了對抗這麼豪華的團隊,聯邦檢察總署中所有在反壟斷領域中有著卓著成效的檢察官,也組成了一個龐大且豪華的檢察官團隊!

今天是庭審的第一天,這個案子顯然短時間裡不會有什麼結果,但它依舊會非常重要。

因為今天的庭審傾向性,能夠讓人明白聯邦政府的想法。

一上來,一名檢察官就開始率先發動進攻,他從一些蒐集到的證據中證實“發行權”並不實際屬於聯邦儲蓄銀行。

在聯邦政府成立之前,人們使用黃金,白銀或者蓋弗拉的硬幣進行交易,一些地區性質的私有銀行也會提供一些類似金圓券之類的東西。

以物易物是貿易的主流方式。

後來聯邦政府成立,為了解決貿易的問題,聯邦政府把稅收抵押給了當時的埃夫隆郵局,也就是現在的聯邦儲蓄銀行。

當時在聯邦郵政業務和銀行業務也是合併在一起的,而且還做通緝和武裝押運之類的生意。

埃夫隆郵局是當時聯邦成立後,網點最多,規模最大,和聯邦政府關係最親近的私人銀行。

聯邦第一任總統就把稅收抵押給了埃夫隆郵局,委託他們印刷了第一批聯邦索爾。

從那之後,雖然聯邦政府一直委託聯邦儲蓄銀行處理發行貨幣的問題。

但這並不代表,聯邦儲蓄銀行就享有發行權。

它的發行權實際上來自於聯邦政府的委託,這是一種貿易,一種生意。

那麼按照檢察官的看法,既然它是獨立的任務委託,自然就可以更換委託人。

而聯邦儲蓄銀行在這麼兩百多三百年的時間裡,利用自己的影響力,多次干涉了聯邦政府在發行貨幣上的選擇。

包括,但不限於賄賂,威脅,恐嚇等手段,使自己成為唯一能夠承接發行任務的銀行,沒有之一。

儘管從表面上來看聯邦儲蓄銀行不是唯一的選擇,但他們做到了他們成為了事實上唯一的選擇,這也是一種更隱蔽的壟斷。

所以聯邦儲蓄銀行將要面臨不止一項的指控,而是很多項!

聯邦儲蓄銀行的律師團隊也在第一時間作出了反擊,他們認為聯邦儲蓄銀行的發行權並不存在壟斷。

不能因為聯邦儲蓄銀行在這方面做得足夠好,就不允許他們做下去,只能選擇那些做不好的或者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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