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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2章 沒得選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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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

這種惡意收購往往會引發一連串的金融問題,所以在金管會和國會的推動下,一系列的法案應運而生。

一旦發動收購的一方持有超過多少的股票,他們就有權力要求暫停掛牌。

金管會的說法是這樣能夠保障普通股民的權益,不至於他們在兩個巨頭的碰撞之間被碰的支離破碎。

隨後還規定了收購之後必須進行資產重組和私有化,等一切都停息了,才能重新上市。

大多數時候發動這種惡意收購的一方,在資金方面已經做好了足夠的預算,同時他們也得到了銀行的支援。

他們可以把自己手中的股票以股市封盤的價格抵押給銀行,從銀行借錢持續收購。

只要預算做的好,可能用一兩個億就能撬動市值五六個億的公司

當然,這是正常發展的流程,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惡意收購失敗,惡意持股的一方所持有的股票,不計投票權,持有者不得進入董事會。

收購的熱潮結束,股票重新掛牌,熱潮冷卻,惡意收購者會虧損一大筆錢後離場。

現在兩家公司對每時每刻發動了惡意收購戰,這也意味著他們有絕對的把握,把每時每刻拖進深淵之中。

這裡面其實存在一個很有趣的問題——

銀行樂於把錢借給攻擊的一方,也就是那些惡意收購者,卻不願意把錢借給防禦的一方,也就是現在的每時每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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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

其實原因很簡單,對於攻擊的一方來說他們的目的是牟利,而這已經是在發起行動之前就計劃好的。

無論是現在布佩恩流行的拆分,還是接手經營,他們的任何行為都是具有侵略性的。

通俗一點的來說,必要的時候他們為了收益可以毀掉這家公司,這足以讓銀行至少不會虧本——他們有辦法從收購者手中把公司合法的掠奪過來進行獲利,還能繼續把債務丟給收購者。

但防禦的一方不會這麼做,他們不會毀掉自己的心血來對抗收購者,這本身就是一個悖論。

這也意味著把錢借給防守的一方時,風險會明顯的高於收購者。

銀行從來都不是慈善機構,銀行的核心業務就是透過各種方式賺錢,只是很多人被銀行的包裝欺騙了,認為他們是某種“公益性機構”

其實並不是,他們才是聯邦最能賺錢的人,沒有之一。

銀行在這場比賽開始之前就作出了選擇,以至於每時每刻的總裁到了這一刻沒有了選擇。

他的面色有些陰沉,又隱藏著憤怒。

過了好一會,他突然像是洩氣一般撥出了一口氣,“百分之二十……我答應了。”

百分之七十的流通股,聯邦的股東手裡大概還有不到百分之三十左右,總裁先生自己掌握著百分之四十幾到百分之五十。

如果林奇願意幫助他度過這個難關,他完全可以回購一些小股東手裡的股票建立自己的“關鍵票”,然後把剩下的那些賣給林奇。

唯一缺憾的是他可能會丟掉絕對控股權,不過這個絕對控股權在聯邦並不適用。

資本家為了方便合法的掠奪才不會同意什麼公司存在“絕對控股權”,加上流通股,很少有什麼公司的創始人,在公司上市之後還能掌握著超過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

沒有人能那麼做。

這樣算來總裁先生的持股雖然下降了,可只要他持有關鍵票,至少他還是公司最大的股東沒有之一。

在做出這個決定的時候他很心痛,同時又很放鬆,一種很奇怪的體驗。

“按照昨天收盤的價格,每時每刻現在的市值大約只有四億聯邦索爾,我買下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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