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防控勝於整改 (第2/2頁)
而無不及,說出來你一定會瞠目結舌,目瞪口呆的。之所以先敘述上面一段引子,目的是要引起你的神經高度重視,不然你會不當回事的。否則的話,你會在專案管理時就少了一則戒備,而多一份失誤,防範才是硬道理!我告訴你,他們是怎麼做的。一般時候他們做這事都是在工程結束,會跟供貨商和幹活的達成默契,經過預謀和策劃,然後實施。在他們之間,他們開始操作不為人知的計劃,承包人會給他們打條寫上欠材料款,工程款或人工費等,並唆使他們過一段時間到集團公司、勞動局去找,而集團公司的人一定會找承包人核實,他們會說有這回事……”
“真是不擇手段啊!”
“還有狠的呢,一會再說。經承包人確認了,確實是欠人家的。材料是給工地用了,活是工地的活,人也是在工地幹活的,事實存在,承包人沒錢,工程又是集團公司的,脫不了干係,給錢吧,不然人家就鬧就告,接下來就是如何付錢,什麼時候付錢,企業整個被套了進去。怎麼樣,夠驚人吧?”
“人怎麼變成這樣?”
“第二種方式,更讓企業有口難辯,你猜怎麼著,這招狠到骨子裡。承包人會跟供應商簽訂供貨協議,或是簽訂分項工程協議,蓋上專案章,專案資料專用章,就連欠的民工工資也給蓋上章子,等事情浮出水面,企業則無話可說,當事人到法院去告,什麼專案章,或是專案資料專用章都視同公章,都是有效的,等於是確認了欠賬的憑證,輸了,給錢吧,就這麼簡單,騙人的得逞了,而對承包人來說,你企業也沒轍,你用的人,屬於企業內部的事情,所欠的賬目必然由企業接下。”
“真是無孔不入,令人恐懼,難道人在錢的面前什麼都敢做?”莫盈可大惑不解地問。
“那是,感到毛骨悚然了吧,我不說了嗎。防範才是硬道理!”
“看來,真的大意不得。”
“那麼……怎麼進行防範呢?”
“記得我說過,方式大同小異。一是要保證工程款專款專用,訂立協議之類的要有授權,公司認可後方生效;承包人立下承諾,未經公司同意授權一切個人簽字均為個人行為,並負法律責任;過程中搞好監管和審計,嚴控嚴管,絕不掉以輕心。就是這些,做到了也就太平了,壞人也就無計可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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