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朱常武不能殺 (第3/3頁)
奏摺中還提到,原本鳳陽城內還有兩千皇族之人,現在都一併被火炮給炸死了,這就是殘殺皇族之罪,那是一等一的大罪,這是必須要嚴懲的。
換成其它的將軍,如果這樣做了,那是死上十遍都不夠。
當然,一般的將軍也不會有這樣的膽量。
可問題是,朱常武現在不能殺。
先不說,人家炮轟鳳陽,就是為了開啟北上的通道,要去救大明的皇太子,單說現在的大明,或是說如今的天下誰能殺得了朱常武?
之前說他被刺殺了,被火槍打中,似乎證明他也是肉體凡胎,被火藥打中也是會死的。可是事後才知道,這不過就是人家設的一個圈套,為了肅清應天府內的一些有罪之人罷了。
連被火槍打中,都沒有什麼事情的情況下,那請問,要怎麼殺掉朱常武呢?
還是真以為,人家就是一個木樁,站在那裡任殺任剮?
還是你認為,龍兵都是吃乾飯的,眼看著有人要殺自己的大帥,都會在一旁看戲不成?
朱常武殺不了,也不能殺。一殺則大明必亂。
深知這個道理的崇禎,又如何能不頭疼,尤其是看到彈劾的奏摺不僅沒有減少,反而還在不斷的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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