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選官標準 (第1/2頁)
如果東漢後期的皇帝知道趙佶的想法的話,那大約會說一句“你行你上啊”!
是的,你行你上唄,說我們幹什麼。
此處點名劉志(桓帝)、劉宏(靈帝)。
當然,也有人覺得自己做的沒錯,根本沒什麼問題。
此處點名劉祜(安帝)、劉保(順帝)。
東漢後期的這些皇帝們大約覺得趙佶完全是看熱鬧說閒話,不知此事的斤兩。要是地主豪強那麼好解決,那他們難道就不會去解決嗎?
“朕夙興夜寐,不曾懈怠,誅殺奸臣,蕩平禍亂,何曾鬆懈?”劉志不由對親近的宦官抱怨,正是他最新提拔起來的管霸和蘇康,“若說豪強之弊,又豈是旦夕可解?”
要他說這個豪強的問題,還是應該問問安帝,天下混亂朝堂紛爭不可控制,都是從安帝親政期間開始的。
在之前,雖然朝堂也有紛亂,地方豪強也在嘗試發展,但至少還處於能夠控制的狀態;可是及至安帝親政,便肆意妄為,導致變亂四起——至今已經過去了數十年。
數十年時間啊!
在這期間,那些地方豪強的力量早已發展了不知道多少,遠不是當初的狀況可比。現在他這個皇帝想要處理豪強的問題,那簡直是天下間最為困難的事情之一了。
他手中確實掌握著權力並未旁落,但是這可不是手中掌權不掌權的問題,而是天下的每一個地方、每一件事情、每一個環節,都有豪強的人在其中,甚至可以說是大半由他們把持。
若是想要處理部分豪強,那倒沒有問題,其他豪強都會主動支援他這個皇帝;但要是對所有豪強下手……
【在這時候,地主豪強們就開始發展自己地位政治力量。】
【大家要先知道一個知識,東漢的選官制度。】
【在東漢,或者說在兩漢時期,基本上有四種做官的途徑。首先是納貲,這是官方的買官途徑,買官這種做法在後續的朝代同樣存在;其次是蔭庇,通常表現為“任子”,即達到一定位階的官員可以保舉自己的子弟。
第三是徵辟,也就是特地徵召,包括皇帝徵召有名望有才學的人士,和地方郡縣官府徵召屬官;第四就是察舉制,由公卿列侯、地方長官考察出來一些能力出眾、品德高尚的人,將之推薦給朝廷,朝廷在考核之後授予官職。】
【對於最開始的大部分豪強地主而言,蔭庇他們無法做到,徵辟也不一定能夠夠得上邊,那麼就剩下納貲和察舉。】
【納貲不用多說,而察舉——雖然理論上是一個相對公平的、給了普通百姓一個出頭機會的制度,當然察舉制最初設立的緣由也正是此;但是等到東漢時期,這個制度也漸漸變味了。】
【我們先來看看察舉的基礎條件:能力出眾,品德高尚,這是概括。細說起來的話主要為四個方面:孝廉,也就是孝順廉潔;秀才,也就是才能出眾;明經,也就是明曉經史典籍;賢良方正,也就是能夠直言進諫。】
【孝廉,這個普通百姓能夠做到;
秀才,這個就有不同了,要麼是普通百姓中極有天賦,依靠天生的才能越眾而出,要麼就是需要投入錢財精力去培養,這就必然不是普通人家;
明經,這更是和普通百姓無關——要知道,東漢中期,造紙術才發明推廣,但是即使是“推廣”,也與後來的紙張情況天差地別。因此,在這個時候,能夠閱讀經義的人,出身不可能普通,小地主都做不到的事情更不可能指望普通百姓;
賢良方正,這看起來普通百姓倒是也能夠做到。】
有其他朝代的百姓對於這個選拔人才的條件還是有幾分驚喜的:“居然還可以透過孝順廉潔當官?”這麼簡單?
別的什麼明經他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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