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軍功爵 (第3/4頁)
【二是秦國秦朝的宗室,如果沒有軍功在手,就不能像是過往一樣憑藉出身而享有爵位和俸祿。】
【而具體的封賞條件,則有兩個部分。】
【首先是立軍功,以斬首數量為準。只要能夠斬首一顆,就能擁有第一級爵位和田宅俸祿;斬首五顆,就能役使五家隸臣,即奴隸。總之,只要斬首越多,所能夠獲得的待遇就越好。】
【其次是賞賜區別。按照秦的制度,爵位共有二十級。賞賜的時候,爵位越高的獲得的獎賞越多。】
【通常而言,作戰是整軍出動,那麼這就出現了集體立功的情況。在攻城的時候斬殺敵人八千以上,在野戰的時候斬殺敵人兩千以上,就算做是“全功”,立有全功,全軍獲賞,賞賜規格以第九等爵五大夫為界限,五大夫以上重賞,除了提升官爵外還有賜邑等獎賞,五大夫以下只是賞官爵以及,或者加賜幾千錢等。】
【是不是覺得看起來還可以?】
不少朝代的百姓不自覺地點了點頭。
確實好像還不錯的樣子啊。
雖然打仗大家都不願意,同樣不願意參軍入伍,畢竟打仗必然會死人,如何能夠保證死的人是別人或者敵軍,而不是自己呢?
人如果有其他選擇的話,大都是不願意去死的,儘管活著也並不容易;
家人們同樣並不願意看到自己的親人去死——踏入戰場,與身死又有何異?且多年不見音訊,縱然活著,家中又能如何?
但是,這樣的前提都是,自己或者自己的親人可以不用去參軍。
當情勢所迫,身不由己——對於普通百姓而言這個情況並不少見——的時候,如果必然去參軍,那麼軍中能否有一個比較公平的法度,就很重要了。
搶功這件事情,雖然百姓們不在軍中,但想想也知道並不少見;至於說憑藉出身家世而獲得更高地位和更好待遇的事情……那還用說?
因而,倘若秦朝的這個軍功爵制能夠真的徹底執行的話,那確實是不錯。
最少,他們如果被迫參軍,那還能有個念想。
不像是現在,倘若參軍,沒有人會指望著什麼升官發財,能夠囫圇活著回來就好了。
【實際上也確實還可以。考慮到時代背景,在軍功爵之前,可是徹徹底底“世卿世祿”的時期,出身決定一切,最多有一部分人憑藉軍功得以向上爬,但這不過是少數人而已。】
【普通百姓並沒有什麼上升渠道,階層基本就是固化的。】
【而軍功爵制,再如何,也算是給普通百姓指出了一條切實可行的明路來——只要你敢殺能殺,並且運氣好上一點,多半也能得上個低階爵位,從此不再是平民階層。】
【這比起過往的幾乎沒有什麼出頭之路的狀況而言,已經是一個非常大的進步了,對於百姓來說,也有了一條明確的路,而不用再自己兩眼一抹黑地四處打轉。】
【這樣的制度被推行之後,在秦國內部也造成了巨大的影響——看最終秦國戰勝其餘六國一統天下就知道了,這套制度是行之有效的,是非常適合於當時的秦國所處的環境和所需的。】
其他朝代對於這段歷史並不瞭解的百姓們點點頭,沒錯,這麼一看的話果真很好啊。
而且也確實,最後是秦朝贏了,而不是什麼其他的諸侯國。
所以,這個制度對大家都很好的樣子。
【當然,想要獲得爵位,以及提升爵位,並不是什麼簡單的事情。】
【秦軍以“伍”為基本的作戰單位,共有五人。一伍之中如果有一人戰死,剩下的四人自動獲罪,從士卒搖身一變成為罪犯;如果戰死人數更多,那麼剩餘的人的罪名就更重。】
【因此,士卒踏上戰場的那一刻,就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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