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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大時代方芳5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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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局中人,莫論是與非。

方芳知道方婷和丁孝蟹見面了也沒有什麼想法,按照方婷的說法,這就是命吧。

這一世丁蟹沒有打死方進新,已經是最好的開局了,他們兩人之間的命運如何,看他們自己的選擇。

方芳想著等畫展結束之後,她就帶方敏回美國。

畫展這次一樣很成功,香港這麼點大的地方,方芳這次在香港的畫展讓她也徹底在香港成了名人。

在畫展上方芳當然還認識了很多人,來畫展的不只有香港本地的,還有其他國家的。

這種場合她經歷了很多次,轉頭間,方芳又和一個金髮碧眼的帥哥對眼了。

這個帥哥她有印象,實在是見過太多次了,從她第一次開畫展就見到了,此後每次都會看到他。

他長得很高,應該有一米九,金髮碧眼,長得很帥。

不過他好像很孤僻,每次都是自己一個人,就靜靜地看畫,不和人交流。

偶爾方芳會和他對視,方芳就發現他的眼睛特別漂亮,是方芳喜歡的天空的顏色。

她從來沒見到過這種顏色,所以印象很深刻。

這次又遇到他了,不過這麼幾年了,方芳還是不知道他的名字。

方芳不喜歡應酬,相互介紹之後,就結束了。

愛德華等到方芳移開視線才低頭繼續看畫,他性格孤僻,喜歡獨居。

自從幾年前偶然看到一幅方芳的畫後,他就感受到了溫暖和安寧。

從那天開始愛德華就開始關注方芳的畫作,從她第一次開畫展一直到今天每次都會去。

他知道方芳已經成年了,但他不奢望方芳的感情,只要能看到她的畫,看到她,他就滿足了。

愛德華出生於義大利都靈,是家族這一代繼承人的老大,今年是他們家族企業一百週年。

他的家族在義大利是榮耀與財富的象徵,義大利人都稱他們為平民王室,王族,義大利國家的象徵等等。

從小家裡人都對他寄以厚望,愛德華卻性格孤僻又敏感,他長大畢業後,不願意進入集團,搬出家族,離群索居,獨居在郊區的山上。

這一代的家族繼承人就變成了他叔叔的兒子,他堂弟阿貝爾和安德華。

他每年只領分紅,他的分紅都沒怎麼用過,因為他整天獨居在山上。

除了看方芳的畫展會出來,其他時間他都不出門。

畫展的時間就三天,等畫展結束後方芳就和方敏回美國了。

方婷說她再等半個月再回美國。

把方敏送回美國,方芳去了義大利佛羅倫薩美院進修。

義大利佛羅倫薩美院也是國際知名的,方芳來這裡讀油畫專業。

來到這裡,方芳最大的感觸就是熱情,這裡的人很熱情。

佛羅倫薩是個藝術之城,方芳每天除了畫畫就會在周邊逛逛。

烏菲茲美術館、米開朗基羅廣場、百花大教堂、波波里花園等等。

自己一個人走在陌生的城市裡,誰都不認得自己。這種沒有一個人認識的感覺,孤寂又有點爽,形容不出來。

愛德華知道方芳來義大利後,他有點激動,近距離的日常接觸,想想都不可思議。

愛德華離開都靈,來到佛羅倫薩,在美院附近買了一棟房子,他想近距離看到方芳。

方芳每天出入學校,就感到有人看她,不過方芳每天被看的次數太多了,她沒有在意。

在義大利倒是有很多人追她。

週末的時候,方芳去寫生,她偶爾也會畫中國風的畫,練練毛筆字。這些都在空間,隨時可以拿出來。

她來到老橋,橋上有很多商店,正對著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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