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集:崔宏波要求法庭對證據進行司法鑑定 (第1/2頁)
只見崔宏波,先遞給了法庭一份證據目錄,和崔宏波去銀行,以及江城市房地產,開具的銀行存取款,以及房產證明。這兩樣新的證據。然後又遞給了被上訴人一份。證據目錄和證據材料。
這時李源看完後問:“被上訴人,請上訴方,對剛才上訴方,提交的這兩份證據,進行質證。”
這時被上訴方的辯護人說:“我對該兩份證據的三性原則不予認可。
因為我不知道上訴人,向法庭提交的這兩份證據,是否是銀行和江城市房產局的公章。”
李源看了一眼崔宏波說:“上訴人,你對被上訴人提出的,對你方提交的證據材料,不予認可,有無質證意見?”
崔宏波說:“我希望法庭,能對我方提交的證明材料,文字和公章,進行司法鑑定。因為只有司法機關,才能確認,這兩份證明上的銀行公章和房產局公章,以及有關人員的簽名,才是否為真偽。”
這時李源問:“被上訴方,你們是否同意,上訴方提出的要對這兩份證明材料,進行司法鑑定的請求?
被上訴方說:“不同意。”
李源又問崔宏波說:“上訴方,你還堅持,要對你方提交的證據材料,進行司法鑑定嗎?”
崔宏波果斷的說:“堅持。”
這時李源源問崔宏波說:“上訴方,你堅持要對這兩份證據,進行司法鑑定,那說說它對該案的事實,能起到什麼作用嗎?“
崔宏波說:“因為銀行的這份證明,能夠證明這些存款,是在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結婚之前存入的。而房產證,也是在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結婚之前,上訴人就買好的房子,這兩樣足以證明,上訴人的錢和房產證,均不是上訴人和被上訴人的婚後財產,依照華夏婚姻法的規定,上訴人的這些錢財,和房產不應與被上訴人均攤,所以原判決書,判定把原告的財產,判與被上訴人均分,一人均得50\/%是錯誤的。所以我方請求二審法庭,能夠撤銷原判決,判定上訴人的財產與被上訴人無關。被上訴人應當從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搬出上訴人住處。”
李源看了一眼身邊的另一位審判員問:“張庭長你看這件事情,應該怎麼辦?”
張曉燕說:“李源法官,這件案子,由你任審判長,這也就是說,該案,無論原判決書,是對是錯,都於你沒有關係,但是該案,現在則是由你任審判長,無論該案,你做出的判決書,你是維持原判決書也好,還是你直接改判也好,但是我希望你,都要能夠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能夠堅持,你自己的自由心證。因為這件案子,現在你才是本案件,判決書的直接責任人。”
李源說了句:“好的張庭長,我明白了。李源看了一眼崔宏波說:“好了崔律師,三天內,你向法庭提交一份,對這兩份證據,進行司法鑑定的申請書。”崔宏波說了句:“好的李審判長。”
這時李源說了句:“好了退庭,那天再行開庭,另行通知。”
李麟和宋聯,一看山洞裡黢黑。李麟明白,剛才之所以這個山洞要關上門,一定會是宋聯姐,剛才在踩到,地上的東西時,才關上的這兩扇山洞門,這就說明,不是地上有暗鈕,那就是宋聯姐,在碰到牆壁時,碰到了牆壁上的暗鈕。
想到這裡,李麟往地上一蹲,然後用手一摸,地上好像是一個石坑。李麟猜到,要是按照盜墓的人描述,這個坑,好像是,古墓裡的頂門石,那個頂門石的那個坑。可是剛才和宋聯姐,進來時,明明這個山洞門,就是開著的。現在忽然就關上了。這一定會,暗鈕就在牆壁上無異了。
想到這裡,李麟趕緊就從地上站了起來,然後想著自己和宋聯走進山洞時,宋聯的手,當時,摸到了牆壁那個地方。想到這裡,李麟就往宋聯,摸到牆壁的那兒,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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