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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集:查到馬路的訊息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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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主要證據。現在宣佈閉庭。啥時候再行開庭,另行通知。

武敵無奈的走出了法庭。

劉殿臣和張法規,拿著馬路及其家人的身份資訊,來到了劉殿臣,所在的維穩特勤支隊。

劉殿臣把手裡,馬路及其家人的身份資訊,遞給了特勤支隊,資訊查控處,李陽處長說:“李處長,你給我查一下,這張名單上,所有人的資訊。”

李陽說了句:“好的劉支隊長。”

這時李陽,把這五個人的,電話號碼,輸入到了查控機器裡。然後對劉殿臣說:“劉支隊長,你先回去吧,等我一有他們的訊息,我就馬上通知你。

劉殿臣說了句:“好的。李處長謝謝你!”說完就和張法規往他自己的辦公室走去。

過了十多天後,李陽一聽馬路的妻子,沈飛俠的手機響了。

李陽趕緊檢視起了,對方的來電,電話號碼。

只見是一個西廣省的電話號碼。手機號碼是:“130xxxx3678,這時就聽沈飛俠說:“老公,你怎麼這時候給我來電話啊?”

只聽一個,男人的聲音說:“老婆,我剛才聽甄大姐,給我發簡訊說,今天又有,一家四口去銀行取錢,因為我用這家人的大額存單,貸款了元。後來這家人家,跑去了九江派出所報警。所以我怕公安機關的,會上門查問我的訊息,到時候千萬別說,我和家裡有聯絡。就說不知道我去了那裡。”

這時只聽沈飛俠說:“好的老公,那你在外面,千萬要注意安全啊?”

就聽馬路說:“沒事的,我現在就在林貴,整天吃喝不用愁,挺好的。老婆你就放心吧!”

只聽沈飛俠說:“嗯,好的老公,拜拜。”說完就掛了電話。

李陽馬上,就來到了劉殿臣的辦公室說:“劉支隊長,剛才馬路給他老婆沈飛俠打電話了,電話號碼,是130xxx3678。來自西廣省,林貴區花前街林苑小區186號樓二單元21號門。

劉殿臣說了句:“謝謝李處長。”

兩個人等李陽走了以後,這時劉殿臣說:“張科長,我想咱們今天下午,就坐飛機去西廣,然後直接把這個馬路號抓回來,因為我怕夜長夢多。”

這時張法規說:“行是行,不過我聽說,現在這個馬路,所在的地方西廣,林貴是搞傳銷的地方。我怕咱們兩個人去,要想往回帶人,那可是比登天還難。

這時劉殿臣說:“嗯,張科長說的對。我現在就給武敵打電話,看看他有沒有時間,不行讓他陪咱們去一趟。

不知道劉殿臣,是否能讓武敵跟他去西廣,咱們下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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