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集:小翠知道丁玲兒媳婦的下落 (第2/2頁)
如你和小翠說的那樣,你兒媳婦跟著你兒子,還真就沒有跟著現在這個男人,生活的幸福。”
這時只聽做飯的廚師說:“咱們華夏法律不是規定,不管男女,只要分居多久,就是為離婚嗎?”
這時武敵搖搖頭,笑著說:“老弟,我給你說,其實咱們國家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無論分居多久,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離婚,因為只有去民政局辦理了協議離婚,或者是被人民法院,判決了離婚,這才算做是真正意義上的離婚。
另外像他們這種,名譽上的,女方被拐賣的婚姻,在婚姻法上,會被視為夫妻雙方,感情確以破裂,男方只能透過法院,以起訴的形式,透過訴訟離婚。同時男方和男方的直系,或者是男方的近親屬,如果有證據證明,女方和其他人已有事實婚姻,男方可以告女方犯有重婚罪,但是呢,像她這種是女方被拐賣的,卻難以定上重婚罪。”
這時丁玲說:“你們就放心吧,我去年聽說,我兒子凌晨,因為經常喝酒喝多,他已經得了腦梗死,後來就倒在大路上,被路過的,好幾輛大貨車,給軋的粉身碎骨了。”
武敵一聽,從丁玲嘴裡說出這番話,武敵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立即驚訝的看了丁玲一眼,問:“大姐,你這不會是說氣話的吧?“
這時只見丁玲,眼裡噙滿了傷心的淚水說:“我說的都是真的,你們看我給你們說那氣話幹嘛?再說了,他可是我的兒子,即使他再不好,我也不會用這樣的話詛咒他啊?”
武敵聽丁玲這樣說:“看了一眼服務員小翠說:“妹子,你就告訴她,你孃家的地址好嗎?不然丁大姐,是絕對不會,就這樣善罷甘休的!”
只見丁玲搖搖頭說:“不行,因為我要是說了,等將來,要是那個女人知道,是我告訴了你這個事,她和那個男的全家,絕不會輕饒了我?”
要知道小翠能不能告訴丁玲,她孃家的住址,還有丁玲,能不能見到,她被拐賣的兒媳婦隨意,最後的結局如何,咱們下集再說。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