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背後動刀子 (第2/2頁)
以下數端:
其一,貪贓枉法。此知府利用職權之便,大肆收受富商巨賈之賄賂,操縱地方商務,致使公平競爭之原則蕩然無存。
其二,苛捐雜稅。為滿足其私慾,巧立名目,橫徵暴斂,百姓稅負沉重,生活困苦,甚至賣兒鬻女,以償稅賦。其家資產甚多。
其三,勾結黃巾軍,意圖謀反。為保自身權勢,與黃巾軍暗中勾結,互通訊息,甚至明日午後,預謀除去副將王倫帶領的城衛軍。
如此種種罪行,實乃天理難容。吾等身為忠義之士,不忍見百姓受苦,特上書州牧,懇請明察,嚴懲此知府,以正綱紀,還百姓一個清平世界。
合川師爺潘強敬上
中平元年六月初四(公元184年)
秦風一看,確實是人才,典型的幹好事不行,搞別人一流。
隨即從後門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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