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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恩師姜九逸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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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天都快黑了,本來還想去……算了,黑黑吧,不去了,回學校了。

雖然現在天氣特別冷但是我仍然決定走回去,雖然路上有點滑,但是依然阻擋不住我前進的步伐(傲嬌,好像還有點小押韻)。

在回學校的路上我遇到了一個揹包客,他穿著一件破舊的軍大衣在前面走著,他拿著他心愛的吉他,即使在這麼冷的天,也沒有熄滅他那對音樂熱愛如火的內心,他是自由的,無拘無束的,不只是身體上,更是靈魂上;音樂是可以救贖的,是可以點燃希望之火泛起點點微光的,;同樣,自由也是,他怎麼能被定義,他就像那不被定義的風一樣,

(什麼是自由?在自由問題上,哲學史上存在著多種看法,大致分為兩類:一是倡導消極地順應自然、抹殺人類自由可能性的宿命論;二是強調人的意志或某種精神力量絕對自由的唯意志論,否定客觀必然性,片面強調主體性的毫無限制。二者都是錯誤的。

馬克思主義認為,自由是表示人的活動狀態的範疇,是指人在活動中透過認識和利用必然所表現出的一種自覺自主的狀態。“自由是對必然的認識和對客觀世界的改造。”人不能擺脫必然性的制約,只有在認識必然性的基礎上才有自由的活動,這就是人的自由限度,也是自由和必然的辯證規律。必然性即規律性,指的是不依賴於人的意識而存在的自然和社會發展所固有的客觀規律。

任性不是自由,無知不能獲得自由。自由是有條件的。一是認識條件。即要有對客觀事物的正確認識,最主要的是對客觀事物運動發展規律性、必然性的正確認識。一旦認識了必然、把握了規律,就能對事物作出正確的判斷,確定合理的行動計劃,從而達到自己的目的。對必然的認識越全面和深刻,對事物的判斷就越準確,行動就越主動,自由的程度就越高。二是實踐條件。即能夠將獲得的規律性認識運用於指導實踐,實現改造世界的目的,才是真正的自由。)

可即使這樣我依然認為自由是不可被定義的,就像我就是我,今晚不一樣的煙火。

在與他交流過之後我才知道,他是一位真正意義上的苦行僧!他發下宏願,立志要為他所遇到的每一個人都渡去苦難,將他們所有負面的東西全都積聚在自己身上,而他自己則會揹負著這些沉重的負擔繼續前行,漸行漸遠……他說,在這漫長的旅途中,他目睹了太多太多——既有世間令人目眩神迷的繁華盛景,又有人間令人心碎斷腸的悲慘疾苦;既有大城市那高聳入雲、金碧輝煌的摩天大樓,又有小縣城那破敗陳舊、低矮簡陋的棚戶陋室。曾經的他不知道這個世界有這麼大的差距,曾經的他天真的認為這個世界是生而平等的,曾經的他也是一身破舊不堪,曾經的他堅守本心遵規守紀,到頭來都是浮雲罷了。臨走時他還幫我算了一卦,他問我想算些什麼,我不假思索的回答道:“愛情。”他在算後先是說了一句:“物腐蟲生之家,不進則退之意。”我聽得雲裡霧裡的連忙讓他幫我解釋一下,緊接著他補充說道:“苦惱多,受人誘惑:關係複雜,切忌到處留情 徒擼煩惱。”

“諸事不如意 ,艱難迷惑,宜大膽革新 否引來內憂外患。”他說後面這兩句是看在我們有緣送給我的,可是我卻感覺他說了兩句廢話,因為現在我什麼事也沒幹,怎麼會諸事不如意,還有我什麼時候受人誘惑又什麼時候到處留情了?看來連專業的人都看不明白我,自己的路只能自己走,哪有什麼看著答案回答問題的時候?

不過他胡謅這兩句讓我想起了我的師父,他就是一個江湖騙子,只不過他從來沒有騙過我,也或者是我沒能看出來。可是他曾經說我是一個註定孤獨的人,這話我當然是不信的,可是現在想想也差不多了。他是一個騙子,是他將我引上了圍棋這條道路上,可他卻說他再也教不了我了;他說人定勝天,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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