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龐鳳剛弟弟之死 (第2/2頁)
肚裡。
他不會忘記因為龐得明接二連三的惹禍,母親不知哭過多少次,總是說再怎麼地也是身上掉下的肉啊!龐得明死了,當母親的沒有過分傷感,哭一通是避免不了的了。
母親又說了,“他要是不死,我和他爸也死得就快了,整天跟他提心吊膽的,這日子還有的過啊。”
就這樣,一個正處於茂盛之年的生命永遠沒有了使用第二次省略號的機會了。這就是他的人生,早早走完他的一生。
之後龐鳳剛又去了一次齊齊哈爾鐵路勞教所,找到史隊長辦理退抵押金的事,共計1500元,然而此筆押金沒有退回來,史說這個錢不退了,原因是勞教所有新規定。
龐鳳剛沒有進行過多的交涉,只說了一句有點熊人,就走了。
那是龐得明回到家的半年後,龐鳳剛又寄去700元,算是補齊押金的全額,履行了當初的承諾,然而作為一級組織卻失約了。
人都沒了,還在乎1500元錢嘛。至此龐得明的事畫上了無奈的句號。 在很長一段時間,龐鳳剛的心裡不時會想到一個問題——犯罪的後果。
他怎麼也不會想到,他的兄弟居然會犯罪,而且以生命作了代價,細一想有很多不值,原本是可以挽回的,就因為他不聽話,一步步邁向了生命的盡頭。
同時龐鳳剛也概括了一個準則,犯罪不是誰都可以介入的,有錢有勢力即使犯了,會有撈的資本,否則就別得瑟,老老實實做人吧,不過你有錢有勢,也不要做違法的事,自由是最寶貴的。
何況人生時光短暫,囹圄之苦難熬啊!
成人之後,其行為不是任何人所能左右的,龐鳳剛經常會自責,在他弟弟的問題上,他感到他是有錯的,按理他應該是可以幫助他一些什麼的,不至於讓她英年早逝,他也是不能免責的。
排除各種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他負有沒盡到家人的責任。然而說什麼都晚了,他就這樣走完了本該還很長的路。
:()寒秋下的春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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