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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0節 (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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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十一月中旬之後,襄陽城外圍的摩旗山、虎頭山島、峴山等要點給淮東軍逐一奪佔,近七萬敵軍就完全給封鎖在襄陽城裡。

淮東軍將卒及輜兵以及隨軍的民夫,冒著嚴寒天氣,從摩旗山到峴山之間,挖出兩道壕塹,將敵軍完全圍困在襄陽城裡;在壕塹之後,在摩旗山到峴山,到虎頭山島,再到萬尖山、營盤寨以及喬坳衝,淮東軍的諸營壘環環相扣,站到萬丈高空往下眺望,許是能看到一張密集魚鱗狀的圖案從西南兩側將襄陽城團團的包住。

又從扁山到峴山北坡,數千民夫不顧風雪天氣將手臉吹得凍裂,硬硬在短短六天時間裡,開闢一條長達十里的甬道,以便能將重型拋石弩直接架設到峴山北坡的崖頭,能夠直接攻擊四百步外的襄陽南城牆。

從羅獻成據隨州時期,襄樊二城就人丁一空,羅獻成佔之以對抗荊湖、南陽,奢家從羅獻成之手接過襄樊以待北燕兵馬南下,都是純粹的軍事城塞,除了駐兵外,就只有數千降附叛軍的家小隨軍住在城裡。

無論是降叛周繁還是韓立,還是普碣石抑或佟瑞麟,都明白葉濟羅榮、陳芝虎這時候都往關中撤退了,他們已經給拋棄在襄陽。

在淅川、武關以及商州的糧草都嚴重不足;沒有糧草,再多的兵馬都沒有辦法據秦嶺之險與淮東軍對抗——這個道理誰都懂,但是葉濟羅榮、陳芝虎率八九萬兵馬往關中等地撤退,那攤開襄陽兵馬之前的就是一條望不見生的希望的絕路,即使想突圍,也不知往何處而去,即使想降,也明白他們滿手沾著血腥,降了也沒有活路。

十一月初廟灘嶺鎖喉一役的負面作用,便是最底層的將卒也是能看明白的。從襄陽兵馬給隔絕開來,而葉濟羅榮、陳芝虎所部又因為糧草不得不北撤關中,淮東軍側翼沒有威脅,就有條不紊的往襄陽城下推進,差不多用了半個月時間,才逼迫到襄陽城外圍。這個過程對襄陽敵兵來說,就是掙扎的空間越來越狹窄。

任何程度的突圍都受到淮東軍嚴厲打擊之時,也根本找不到突圍的方向跟出口,實際在襄陽城給圍實之前,被迫退守襄陽城的數萬敵兵就瀰漫起絕望的情緒。

既便有困獸猶鬥之謂,但看不到生與逃脫希望的困獸,也不可能會有持續掙扎的意志。即便有垂死掙扎之謂,但看不到生與逃脫希望的垂死之徒,也只會徒勞而絕望著的坐以待斃。

進入十一月下旬,淮東軍便對襄陽形成合圍,從二十二日起在峴山北坡架起重型拋石弩以來轟擊襄陽城的,除了石彈、泥丸彈、火油彈之外,還有裝滿宣傳單的陶罐。

那一枚枚陶罐在城牆或城內簷角上砸碎,雪片一樣的傳單便漫天飛舞。雖說敵卒裡絕大多數人目不識丁,但只要很人識字,傳單上的內容就很快在城裡傳開。

參與南陽及彭灣嶺等屠戮事的降附軍,自田常、韓立以下、營將以上的叛降將領以及參領以上普碣石、佟瑞麟等虜將共計有一百二十三人,都列入一等戰犯;其他虜將、降附軍百夫長以上軍官以及偽燕委任縣丞以上的文吏列為二等戰犯,其他降附軍軍官及普通文吏為三等戰犯。

傳單裡未提淮東將對一等戰犯的處置,但許二等以下戰犯在三十日之前出城投降免死罪,但會判五年到二十年不等的流徒苦役之刑,許二等以下戰犯刺殺一等戰犯將功抵罪刑;將判處普通軍卒三到十年不等的流徒苦役罪刑;許附奢家而後投燕胡但未事殺戮的楊雄率殘部投降,楊雄所部將領斬殺一等戰犯出城可算投誠……

宋浮、高宗庭等人的意見,本是先誘敵出降再行清算之事,林縛沒有采納。

誘殺之計,可一不可再。

這次用誘殺之計,將北伐之時,誘殺之計就會失效,反而堵死那些當初被迫降燕但沒有犯下大惡之人的南歸退路,但對犯下大惡,特別是參加屠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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