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冰城變天了 (第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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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四拿電話,就打給當時他自己的大哥,哎“喂!老四啊!”
“哎!興哥,跟你說個事兒啊,我有一個老哥們,這兒子出點事,就是那個叫元南的孩子。
咋回事兒?”
喬四語氣頓了一下,“…那孩子把人給銷戶啦!”
這李正興一聽,“怎麼的?這小子我記得,你找我辦過事兒啊,這小這麼不消停,把人給銷戶了?
哎呀興哥!這不趕上這了嗎?對面死的是個小偷。
這頭喬四,就簡單的把事情的經過和李正興學了一遍。
李正興聽完以後尋思尋思,行,哪辦的案子?”
“南崗。”
“行!這樣吧,我打個電話我問問,彆著急,然後聽信兒吧。
嗯,好了。”撂下電話。
喬四就說了:“發哥,你先回家等著,有信兒就告訴你了。你也彆著急,這玩意兒嘛,也不好辦,畢竟是人命嘛,是不是?你回家你先準備錢,然後不一定多少錢,肯定得花錢。”
焦殿發一點頭:“行!老四,你就幫忙吧,那個多少錢到時候你跟我說,一定把這事兒得擺平啊。”
“嗯!不過發哥!你兒子肯定是得進去,不可能一天不進去,如果一天不進去,那相當於沒處理你兒子。
咱說懂的都懂,就這個部門,從來不一個事打擊你兩次,你懂啥意思不?就是這個事兒,你是強姦,你是搶劫,只要判了,比如說判二年了,判三年了,出來這個事兒就了了,你就是你將來被打成黑社會,他也不追究你之前這個事兒。
因為你這個事兒已經辦完了,結案了。
明白我說的意思嗎?但是你要是不處理這個事兒,早晚是病。”
焦殿發一聽說:“行,那這處理那待兩年也行是吧。
焦殿發回到家,就開始等訊息,那真是度日如年吶。
還行,到了第二天,焦殿發就接到了喬四的電話。
大概是什麼意思呢?人家說了,最多待五年,最少也得待三年兩年。
錢要10 萬塊,安撫家屬。
一九八七年,十萬塊錢焦殿發能拿出來不能?能!但是也他媽挺費勁,那真就扒層皮啊!但那也得讓他兒子保命啊!!
焦殿發一聽:“行,老四,10 萬我湊一湊,我借一借。”
喬四說:“那行發哥,你去準備去吧。”
話不多說,後來這個錢,李正興一點沒給這個死者家屬,也就是劉萬龍家一分錢都沒得著。
經過調查,劉萬龍啥也不是,就他是小偷,而且是個頭目,家裡邊也沒啥背景。
這個錢就被李正興分配了。
說白了,可能他拿個大頭,南崗那邊給甩個小頭。
喬四掙沒掙咱不知道,可能四哥跟焦殿發關係好,他一分沒掙,也有可能他掙一萬兩萬的。
反正到最後,焦殿發花了十萬塊錢。
案子很快就判下來了,焦元南被判了三年。那肯定就給他安排一個什麼過失傷人,或者說的這個防衛過當。
這當年的法律適用的咱就不知道了。
等焦元南再出來的時候,那就是 1990 年了。
1990 年焦元南刑滿釋放之後,哈爾濱的江湖,發生了重大的格局變化。
喬四折了!!
你像什麼香坊區、道里區、道外區、南崗區、平房區,那是群雄四起。
這個時期的焦元南,能不能在群雄四起的哈爾濱市,立住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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