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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秘境之行——2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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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站崗的兔子瞬間起身,朝著種群方向大聲呼叫著。

聽到它的聲音,那些正在吃草的角兔紛紛抬起頭來,它們那小小的眼睛裡閃爍著警惕的光芒。

體型嬌小的母兔和小兔子們,轉身就開始逃跑,而留下的則是角兔王和其他的雄性角兔。

它們準備對肖巖發動攻擊。

肖巖靜靜地站在原地,一動不動,彷彿沒有察覺到危險的臨近。

就在角兔王即將戳到他的時候,一根冰錐瞬間貫穿了角兔王的身體,然後又有數道風刃飛射而出,將剩下的雄性角兔一一擊殺。

“啊……都跑掉了……”

凌琳看著眼前的一幕,不禁感到有些失望。

她原本還期待著能夠抓住一隻小兔子當作寵物養起來,但沒想到這些小兔子跑得實在是太快了,根本就抓不到。

不過,凌琳並沒有因此而氣餒,而是迅速打起精神,和燻兒一起走到肖巖的身邊。

“呼~還好咱們配合默契,不然我就只能動手把這些兔子燒死了!”

肖巖撥出一口濁氣,伸手將死去的角兔收集起來。

“這些角兔怎麼辦啊?”

他們都是第一次狩獵,根本不知道怎麼處理獵物。

“嗯……這些對咱們也沒啥用啊,靈珠又賣不了多少錢,不過既然是咱們第一次的戰利品肯定是具備特殊意義的!

要不把角留下,剩下的肉處理一下,晚上我給你們做好吃的怎麼樣?”

“好,不過你們兩個會扒皮嗎?”

肖巖提出關鍵性問題。

“應該……大概……可能不會吧……哈哈……”

“我只會做飯,連靈雞都沒殺過。”

凌琳不好意思,而燻兒眼睛瞪得滾圓:

“看我幹嘛?

你不會指望兩個女孩子去剝皮吧?

兔兔這麼可愛,我才不要去剝兔兔的皮呢!”

肖巖沒說什麼,不出他所料,兩女根本不會處理。

還好,他學過。

凌琳思索了一會,發現這些角兔對於他們來說除了紀念意義和食用價值外,沒有任何用處。

雖然靈珠可以賣錢,但是一階靈珠,而且還是這麼低階的靈珠市面上都論斤收,再說了,他們也不缺那點錢。

“哇,琳姐姐你還會做飯呀!”

燻兒驚呼。

“我還以為琳姐姐是那種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大小姐呢~”

聽到燻兒的話,凌琳一把將小蘿莉抱緊懷裡瘋狂貼貼揉臉。

“嗚哇……不要捏啦!琳姐姐不要這樣……”

就在她們打鬧的時候,肖巖一手拎著剝好皮處理好內臟的兔子,一隻手拿著三根角兔的角,回來了。

“……”

“看來我來的不是時候……”

(當著肖巖的面和他的未婚妻打鬧,這何嘗不是一種ntr?)

“不……你來的正是時候!”

凌琳放下捏著燻兒臉蛋的手,接過肖巖手裡的兔子肉,放入儲物戒中。

“這是角兔的角,我留下三個當做紀念品。

凌琳小姐,這是你的。”

肖巖將手中的角兔角分給二女兩根,自己留了一根,存放在戒指裡。

在原地休整了一會後,三人繼續向著秘境內部走去。

在往裡走了十多分鐘以後,周圍突然變得極為死寂,一股腥臭味撲面而來!

吼!

忽然,

一聲獸吼如怒雷炸響,迴盪林中。

驚起一群不知名的飛鳥,打破林中的寂靜。

“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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