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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曹沫提出收購協議對他也是同樣有效的。
他要是擔心泰華的覆滅不可能避免,要是認定曹沫沒有能力拯救泰華的海外專案,他大可以現在撕毀跟華茂的協議,將8的股權轉讓給天悅跟新鴻、東盛三家聯合設立的併購基金。
「就像我所說,韓少榮真有心收購陳總你跟國業等證券公司手裡的泰華股權,我會心平氣和的選擇撤出,」曹沫跟陳舒說道,「要真是這樣的話,韓少榮在泰華的沉沒成本就非常高了,他就不可能放棄海外專案的續建。陳總你也可以選擇保留小部分股權,繼續為泰華效力,與華茂一起推動海外專案的續建——這不是什麼我所不能接受的。不過,我預計目前最大的可能性就是韓少榮前期會放任我拿到泰華集團的控股權,卻在我推動泰華海外專案續建這個節骨眼上,給我找麻煩,從而徹底打亂天悅發展的節奏。真要發生這種情況,也沒有什麼好擔心的,我們到時候考慮將海外專案將從上市公司分拆出去,到時候寧可讓海外專案爛尾,也要避免將上市公司一起拖死!我們甚至可以在拿到泰華的控股權後,第一時間就將這幾個海外專案從上市公司分拆出去!」
「怎麼分拆?」陳舒問道。
上市公司在海外專案裡投入逾三億美元的真金白銀,要將海外專案分拆出去容易,但怎麼也得將三億美元真金白銀或價值相當的資產置入上市公司,才有可能將帳目做平,實現分拆。
問題是誰願意拿三億美元的優質資產,去置換表面上價值三億美元、實際上卻很可能一文不值的爛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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