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3節 (第1/6頁)
林縛繼續詳情的說他的想法:“淮東軍眼下兵馬總計已有三十萬人,其中最為普通的戰卒計有二十二萬餘人。我想著等廣泛的配田完成之後,就對普通軍卒實行役兵制,成年之丁壯,皆有義務入營伍戍邊守土三到五載,不過還照著舊例發放夥補,與舊制餉錢相當。而旗頭、都卒長一級的基層武官加上伍卒之首以及一些以匠術見長的工造官,差不多有八萬人。他們是我軍絕對的中堅力量,也是日後需要常備之武卒,我計劃著將他們都列入士官群體,行募兵制,服役十五到二十年,甚至更長的時間。然而要使武卒常備化,給其月銀要能使養活妻小,我想著在這方面每年差不多要多增加一百萬淮元的開支,以後還可以琢情增加——這次獎賞軍功,主要還是集中在哨將以上的中高階將官身上。而傳統之鎮軍,裡面種種弊端,想必大家都不會比我模糊。峻法相律是必要的,但也不能單純以峻法嚴刑律之。我們有很多將領的家小都居住在江寧、崇州,制軍、旅帥的月銀也就四五淮元,都深感江寧、崇州‘居不易’。這也是我不打算將賞功一事往後拖延的一個原因;我不想在有人抵不住誘惑而貪贓枉法之後再揮淚斬故人……”
“所幸國公府另外調撥物資以恤將官家用之不足,不然江寧、崇州還真是居不易啊,”高宗庭也感慨一聲,“江寧米價還維持在一元五六角淮元的樣子,看來三四年間是降不下來了;家口稍多一些的,七八口人,每月吃米糧就要三元多淮元,油鹽醬酣就無從談起了……”
林縛對這些情況當然清楚得很,不然也不會在月俸之外,以軍票的形式,給淮東將臣發放額外的物資補助,就是要他們放心家小在江寧、崇州等地的生計問題。
雖說當世縣令正俸也不過四十餘兩銀,與淮東旅帥月銀四元相當。
但縣令赴任地方,有職田、官補等明面上的額外收入以及地方及下級胥吏的孝敬,使他們的實際收入遠遠高過正俸,除養家小、僕婢外,甚至還能夠供養私吏及私吏的家小。地方官員倘若心狠手辣一些,貪墨腐敗、搜刮地方,“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倒不是假的。
而在營伍之中,將領釦押糧餉中飽私囊,或私設關卡勒索商旅,或吃空餉,甚至膽大妄為者,與盜寇為伍、劫掠地方也時而有之。
林縛要想吏治清明、軍隊紀律嚴明,就不能奢望手掌權柄、轄治成千上萬之人的文武將官能夠安心於叫化子一樣的年俸,就不能奢望他們的家人能甘於清寒的平民生活。
文吏皆不論,當世對軍隊戰鬥力腐蝕最嚴重的恰恰也多集中在中高階將領身上。
林縛不會認為簡簡單單的說一下平等,官與民、寒與貴之間的鴻溝就真的填平了。
林縛現在所努力改變的,是取消賤戶、賤籍,使入歸入平民階層,而權貴階層與平民之間的鴻溝,顯然不是林縛想消除就能消除的……
淮東軍哨將以上的將官多達五千人,實際也是淮東此時最為核心的支撐力量。龐大的文官集團不說,締造新帝國之後,淮東軍哨將以上五千餘員將官必然將成為功勳集團的核心勢力之一。
在當世傳統之下,平民階層都還沒有一點的覺醒,怎麼能指望掌握權柄的功勳集團過著跟平民一樣的清寒生活?
徐州、閩東、江寧、上饒、荊襄諸戰皆大捷,要是邑土賞爵以獎軍功,自然也是這五千餘員將官為主體。
林縛不會授實田,但以賞田功折入錢莊以行獎賞事,目的還是要相應的把將官的薪俸提高到一定的水淮之上;也是要進一步加強淮東內部的凝聚力,只是順便消除消除梁氏所行之計的負面影響。
林縛掰著手指頭說起,說道:“以江寧之物價,老小七八口人,居易、每月食五六餐肉,得病能就醫,每歲能有新衣,子女能入學宿讀,遇急事能僱車馬……”林縛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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