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五十章 無暇赴死(十三) (第2/3頁)
十、第一百個,這神奇的蝙蝠圖桉就被編出了數十個離奇的故事版本,並且成為了哥譚旅遊不可不來的經典景點之一。
雖然現在這個年代網路媒體沒有非常發達,但各種各樣的網頁已經被開發的比較完善了,再加上來這裡的遊客口口相傳,蝙蝠逐漸成為了哥譚的代表動物,甚至是城市的形象標誌。
哥譚的普通人對此沒什麼意見,哥譚確實有不少的蝙蝠一到晚上就會從窗前呼啦啦的飛過,平常很少有人注意這些動物,但既然那些外地老喜歡,也不是不能成為一個景點。
在本地人的指引之下,許多的遊客找到了觀賞蝙蝠群的絕佳地點,一到晚上就會有大批的野生蝙蝠從西區郊外一路飛到北區,途中會經過哥譚大教堂,漆黑的夜晚、古老的教堂、成群飛過的蝙蝠烘托出的哥特氛圍令人著迷,不論從哪個角度拍都很出片。
市長羅尹比普通人更能接受這種狀況,甚至是對此感到非常欣喜,很多城市的旅遊標誌往往需要十年甚至幾十年來打造,很多現在看來堪稱經典的標誌,在剛建成的時候都被罵醜,比如最經典的立在山坡上的那幾個大字“好來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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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奇的,人們對於蝙蝠這種形象不太好的動物作為哥譚的標誌竟然接受度很高,羅尹趕忙趁熱打鐵,先是製造了幾個假蝙蝠燈放在轉盤中央,一到晚上就開展絢麗的燈光秀,吸引一群遊客去旁邊的大樓樓頂觀看。
緊接著又聯合哥譚大學的動物科學專業弄出了一種蝙蝠誘餌,能夠讓城外的野生蝙蝠按照他規劃好的路線進行飛行表演,然後在城內設定不同的觀景點分流遊客。
再就是把蝙蝠的形象加入音樂節的最後宣傳當中,深化人們對於蝙蝠代表哥譚的認識。
進行到這之後,只剩下最後一步,那就是如何帶動所有產業把蝙蝠形象的虛擬名氣轉化為真正的蝙蝠經濟,而其中最簡單也是最容易達成的一步,就是售賣蝙蝠周邊。
不論是中央轉盤附近的街道上的小攤,還是各個觀景點和景點周圍的大樓樓頂,都早有哥譚市民擺攤,但哥譚以前從來沒做過旅遊的生意,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賣什麼比較賺錢。
要麼是賣的東西稀奇古怪,根本沒人買,比如就有黑幫當場擺攤賣槍,遊客倒不是不想買,關鍵是哥譚本來物價就貴,槍的價格也不便宜,哥譚賣的還都不是小手槍,而是大型槍械,人們是來旅遊的又不是被綁架了,哪有那麼高的預算買一把衝鋒槍回去?
不賣這種危險品的大多就是賣吃的賣喝的,但是本地小吃做法就那麼幾種,一條街上的小攤一眼望過去不超過三種做法,大多是誰開在前面誰就更掙錢,後面一模一樣的小吃,遊客們也沒必要再去吃第二次。
現在哥譚的地攤經濟就處於一種又忙又亂又不掙錢的程度,再這樣下去很容易打擊當地民眾和黑幫對於旅遊業的熱情,市政府必須得找到一針強心劑,讓所有人意識到搞旅遊業是能掙錢的,而且是比以前更掙錢的。
羅尹會想到蝙蝠周邊這件事,還是託了戈登的福,而戈登則託了小丑傑克的福,之前說過,布魯斯為了造出形象和尺寸都合適的蝙蝠玩偶,打樣了好幾個版本。
等到最終版確定下來之後,之前打樣的版本就沒用了,他就送了他的朋友們一人一個,小丑傑克得到了最大號的蝙蝠玩偶,翼展兩米,堪稱宏偉。
戈登有一次去傑克家裡的時候,一眼就看到了這個大玩偶,他覺得挺有意思的,就用手機拍了張照發給了羅尹,羅尹大喜過望,當場詢問戈登這是誰的部將,最後發現這東西就是韋恩集團生產的。
羅尹找到托馬斯的時候簡直是熱淚盈眶的握住了他的手,稱讚他的先見之明和商業頭腦,托馬斯弄了半天才搞明白,原來布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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