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逆襲(2) (第2/2頁)
夫手裡。
和師兄分開的那一年是我自執業以來賺得相對來說最多的一年。我也沒啥大出息,當時就想奮一奮,把手裡的存款奮到四十。結果是怎麼都奮不到。因為每次接近那個數字的時候,我爸都會找我要錢。
我前夫聽說我賺了他家親戚的錢,把他氣得暴跳如雷。說我這樣不講情面會讓他在親戚面前沒有面子。
我心裡想著:你他媽的還想要面子?你一而再再而三地問我要錢的時候怎麼就不會覺得在老婆面前沒面子?還理直氣壯得給我找茬,你他媽的到底是不是個男人?再說了,我的職業就是我的飯碗,你不讓我賺錢,讓我去喝風拉屁呀!更何況那個親戚家原本就很有錢。你一個窮鬼在人家有錢人面前裝什麼窮大方?
離婚的資本已經積累了起來,離婚這件事也已經箭在弦上。我和我前夫八年的婚姻,我必須得給我自己受的那些窩囊氣一個交代。這種情況下兩個人吵架,我也不再像以前那樣慣著他了。
那一年,我家的房子供完了。我攢夠了離婚的籌碼,我前夫那邊的經濟狀況我不清楚。反正,不管他有錢還是沒錢,我都沒打算和他分割他的那一部分。
我前夫接了一個房地產公司的工程,說是要搏一把。他沒有錢往那個工程裡墊,打算拿房子去抵押貸款。
我們居住的房子是他婚前買的,但是婚後一直是兩個人一起供的,所以,從法理上說,那套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我前夫貸款的時候,小貸公司要求我也在借款合同上簽名。
我瞭解我前夫,那筆錢被他貸出來,用不了多久,就會連毛都不會剩下。
我跟我前夫說:我們去領個證吧,我把房子給你,你開的那臺車也給你,我們各自的存款歸各自所有,把小孩的撫養權給我,你每個月給我一千塊的撫養費。
我前夫不願意離婚。我於是對他說:那就這樣吧,你也別想著貸那筆款了。反正我們兩個,你也沒有相好的,我也沒有相好的,我們大家一起努力,把對方往死裡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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