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年輕人,囂張跋扈 (第1/2頁)
中年胖警察一看光頭刀這慘樣也是大吃一驚,他其實跟光頭刀是認識的,都是周家的人,甚至他們還是表親關係呢!
他能這麼快過來就是因為周翔打電話讓他來的!原來周翔就在對面,一看崔易這麼能打,二十多個人都不是他的對手,他就想找來警察收拾崔易,畢竟你再能打也不敢打警察啊!
中年胖警察看到光頭刀被打成這樣,又驚又怒,轉頭看向了崔易質問道:"小子,你叫什麼名字?這是你打的?還有地上躺著的這麼多人都是你乾的?"
"我是崔易,這些都是我打的!"崔易不卑不亢道!
"好,崔易,你承認就好,來人,給我銬上帶走!"中年胖警察二話不說就要拷人!
\"你憑什麼隨便抓人啊!明明是他們來找麻煩,你沒看見他們帶著刀子和鋼管來的嗎?要抓也是抓他們!\"沈夢琪一臉憤怒地吼道!
\"對啊!他們一進來就要帶走崔易,還威脅我們!我們屬於自衛,這裡有的是證人為我們作證的!\"陳雨彤也滿臉怒色地大聲說道!
兩人情緒激動,聲音充滿了憤慨與不滿。她們站在一起,眼神堅定且充滿怒火,似乎要用目光將對方吞噬。
周圍的人紛紛點頭表示認同,他們都知道事情的真相。大家紛紛附和著,譴責著對方的不公行為。一時間,場面變得混亂而緊張。
"哦是嗎?那麼是誰先動的手?"中年胖警察一看這麼多人作證,知道不能隨便抓人,不然犯了眾怒,影響太大,就開口詢問道!
"是我先動手的,我若不動手,他們就抓人了!"沈夢琪怒道!
"好,你承認就好,不管怎麼說,人家來只是說帶你們的人出去一趟,也沒說要幹什麼,你們就自以為人家對你們不利,這可不能算是自衛!"中年胖警察說著拿出手機查了一下,然後念道:
"根據我國《華國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聽明白了吧!你們在動手前,並沒有受到傷害,最多就是口頭上威脅而已!你們的行為不屬於自衛,就算是自衛那也是防衛過當!"
"你····你這是強詞奪理!"沈夢琪怒道!
"對啊!難道非要等他們傷害了我們,我們才能還手嗎?"陳雨彤也是怒道說道!
"就是啊!怎麼能這樣····"周圍的人也是紛紛不平道!他們也是弱勢群體,若是遇到同樣的事,那他們豈不是也不敢還手了!
中年胖警察不緊不慢道:"好了,是不是防衛過當等到了警局再說吧!最起碼你們的行為也是互毆,都要跟我走一趟!"
"什麼,怎麼又成互毆了?他們那麼多人要打我們。我們自衛動手怎麼就成互毆了?"沈夢琪已經快氣炸了!
中年胖警察再次拿起手機念道:"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互毆是指雙方或多方在主觀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觀上均實施了不法侵害對方的行為。
當事人被對方毆打後,在有條件離開現場避免被毆打卻不離開,而是在現場與對方糾纏還手毆打對方,一般會被認定為互毆。
對於互毆行為的處理,應依據具體情節區分是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然後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刑法》定罪處罰,其責任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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