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創造者 (第2/3頁)
。 不,應該說是和這裡的病人、和自己一個款式。“嗐,原來他倆都是自己人。”
只不過他倆好像能在醫院裡自由走動,他倆還給我帶來了很多好吃的。
這倆人正是繼不凡和方莉莉。
聽到這位叫繼不凡的年輕人問我為什麼稱為創造者。我頓了頓,有點不知道如何解釋,我只能告訴他:“這個稱呼,這要怎麼說呢,是來於我的理念吧,所以他們這樣稱呼我。”
繼不凡聽後疑問道:“理念?”
“對,理念。我認為這個世界是被創造出來的,我們活在一個被創造者創造出來的裡。”說完我不自覺的來到窗前,我張開了雙手。
我在做一種儀式,迎接造物主的儀式,每天都必須做。
看不懂我行為的繼不凡接著問道:“能說一下為什麼你會認為這個世界是被創造的嗎?你的說服力是什麼?說這些至少得有依據吧!”
“依據?”
我叫李茹,已是快接近30的人,像我這個年齡的人,在外面早就結婚生子,可我也不知道來這裡是不是莫名其妙。
原本以為精神病院會和電視裡那樣。誰知經過這裡走一遭後,我發現精神病院這種地方,是實實在在的人間地獄。不體驗一遭,根本無法相信在21世紀的現今,竟然會有這樣的環境。
這裡的人權被剝奪,不失為一個:人為刀俎,我為魚肉。而我每天腦子的都是:我要逃出生天(我覺得我應該用這個詞)。
不過我很清楚,我沒希望。因為這是在四樓,連護士都不常來的四樓,有的只是大聲警告和反覆往身上扎的鎮定劑。
閒下來的時間我甚至在想,如果有一天能出去,我把這裡面的醫生和護士對我做的事,我把他們打我、踢我、羞辱我的事告訴別人,別人會相信嗎?
是不是我不說就永遠沒人會知道?
如果我真的說出去,去報警,醫生只要拿出一紙的證明,我會不會百口莫辯?
他們可以說我是記憶錯亂,他們也可以說那是為了對我的治療。
我不過是有很嚴重的躁鬱症和焦慮症而已,可我每天都在吃藥,那天吃了不知道多少顆藥後我就神志不清。我已經忘記了過量服藥的理由,可能想自殺,可能是想自救。
我媽被我當時的行為嚇壞了,她說我失去意識下卻在尖叫。
我爸在一旁看見後立馬叫了警察,我依稀記得有五六位警察圍在我的房間門口。
他們讓我出去,我當時不知道怎麼想的,按我的常識來說我當然會配合警察,可我當時很害怕,我拒絕了配合。
我不知道我爸為什麼先來抓我,但我掙脫了。
我似乎記得爸爸軟硬兼施地勸戒,說警察會來硬的,當時非常恐懼,出於本能的想著逃跑,房間門口有五六位警察堵著,沒跑成。
上來的兩位警察抓我手臂和衣服,我用盡了力氣死命地掙脫,就像羚羊掙脫虎口那樣的拼命。畢竟是拼了命的力氣,只跟那兩位警察爭了兩三個回合我就感覺全身力氣被耗盡,累得發慌,心裡又極度恐懼。剩下那幾位警察全圍了過來,我被他們死死按住後頸和四肢跪壓在床上,他們口中還說著安慰的話,接著我感覺到他們在給我戴手銬。
我當時突然想到了我媽媽,她在我心裡就像救命稻草似的,我撕心裂肺地不斷喊“媽,爸...”
我不知道我爸是不是真的心疼我,估計他們拿我沒辦法,退到一邊讓警察上來抓我時,或許心已經碎了。聽到自己女兒絕望地喊他,我爸再也站不住,上前來把那幾位摁著我的警察勸開。
然後抱住我...我只記到這裡,然後我就失去了意識。
來到這裡,他們不是給我吃藥就是給我打鎮定劑,還讓我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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