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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罰與賞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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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分駐所所長,是縣知事的外甥,縣知事參與了一開始對榷運局的打壓。

而到了榷運局這邊,處理結果就有點奇怪了。

毫無疑問,榷運局是最大的受害者。

所以對待榷運局的基調是以安撫為主。

二十九號上午,新電報傳來。

按照官階,職責不同,所有榷運局署員賞銀五十到兩千,加俸五塊到五十塊,部分加了官階。

又是給錢,又是給官的——很直接有效的安撫手段。

但一個很尖銳的問題就隨之而來了。

先有施大海私刑殺官在先,後有鹽警殺死常副官在後。

尤其是後者,哪怕你有人證物證,證明常副官偽造了文書,但那也該是由管春武自己來處理,而不是說你榷運局就能把他殺了。

先斬後奏是特權,而榷運局沒有這個特權,卻連續幹了兩次。

你的損失歸損失,這又該怎麼算?

如果不對此進行處罰,萬一以後有人以此為先例,“榷運局做得,我也做得”。

這可就亂套了。

谷震山的處理意見是施大海槍決,以儆效尤,而常副官之死,不波及整個緝私二隊,把殺了常副官的那名鹽警交出來,也不殺,就關個半年一年的。

聽到這個訊息的吳青,當時幾乎都要跑路了。

不料,之前在面對常副官時,幾乎可以說是不知所措,失了計較,表現得一副草包樣的席玄月,表現的極為護短,在鎮守使公署與谷震山據理力爭。

先說施大海,有罪沒錯,但錯不在他,難道保障社會之安定也是他的錯嘛?再者我榷運局因遭常副官算計,損失精銳鹽警十數名,正是缺人手的時候,一個三級高手,哪裡能殺就殺了?得留著,罰俸,奪官,都可以,但是人不能殺,得還回來。

再說殺了常副官的鹽警,席玄月壓根就沒說是吳青殺的常副官,直接一口咬死,是她讓鹽警們格殺勿論,擅殺常副官真要論罪坐監的話,就讓她去坐監!

谷震山無奈,“席局長言重了,哪能讓席局長您去坐監,您生產的丹藥,保障了我第九混成旅不知多少官兵的性命……

他沉思了一會,“那就按您說的辦。施大海罰俸一年,留觀待用……這回您可看住嘍。至於說常賢……還是等管將軍回來了,您親自和將軍談吧。”

話到這,席玄月乘勝追擊,順勢提出了自己的主張,“有八十件詭物,被常賢的人帶去了軍營,什麼時候能送回來?”

“這也還是等管將軍回來再談吧。”

這話說得席玄月一愣,她以為是水到渠成的事,卻不想受到了阻攔,當下又問道,“那餘江公共碼頭安保公司那?”

偽造文書不是常副官親自去做的,而是與餘江安保公司的總董李介明合謀,常副官是個主犯,李介明就是從犯。

哪想到,谷震山淡淡道,“他們那也死了不少人了……”

席玄月恍若未覺,只點點頭道,“谷副官拿主意就好。”

再聊了幾句,出了鎮守使公署,坐在自己新車上的席玄月臉色沉沉。

這一番對話,夠能看出管春武對天柱觀的倚重,而不乏忌憚。

常副官之前的話都是在詐席玄月不假,但有一點沒有說錯。

天柱觀,龐然大物……

…………

到這,局外的事情處理完了,再就是榷運局內的事務。

首先是先前未選擇站邊的鹽警,常英許諾不再追究,就真的不再追究。

但是站邊了詹仲達的鹽警就沒這麼簡單了。

這些鹽警個個都是一再強調是受到了詹仲達的矇騙,只說瞎了眼,不說黑了心,希望局裡能再給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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