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 逃不出去,就會死 (第2/2頁)
夫妻二人第二天就去辦離婚手續。
一個月後,二人成功離婚。
家家母親賣掉了房子和車,帶著孩子去城市生活。
家家父親獨自一人留在村子裡,住在弟弟的老房子裡。
面對空蕩蕩的房子,家家父親內心五味雜陳。
孤獨,寂寞,冷清,這些年,弟弟就生活在這樣的環境裡。
他打掃房間的時候,看到了一個日記本。
上面記載了弟弟與他妻子相遇的事情,日記的最後一頁上面畫了女子的畫像。
家家父親潸然淚下,弟弟不會畫畫,卻畫出了女子的畫像。
弟弟閒的時候去城裡的酒吧打工,那天陽光明媚,他在酒吧門口遇見到一個陪酒姑娘。
姑娘長得很漂亮,比他見過所有女孩子都好看,這不是他心動的關鍵。
他剛去酒吧不熟悉,有時候會被同事搶單,或者被同事捉弄,是這位姑娘出面幫他解圍。
有一次他倒酒的時候,不小心把灑在了客人的衣服上,那件衣服是定製的,價格昂貴,三十萬一件。
他賠不起,是姑娘幫他解圍,他不用賠錢。
姑娘沒見過這像他這麼老實的男人,他也沒見過像姑娘這麼明豔的女子。
二人慢慢相處間,他了解到她不是自願來酒吧上班,她家裡重男輕女,她被賣給同村的一個賭鬼,賭鬼把她賣給了酒吧。
不聽話就打,她被打怕了,不敢反抗,她這輩子,就這樣了。
“我早就不奢求有人愛我,也不奢求以後能結婚生子,過一天是一天吧。”
“我娶你。”他的眼神明亮,在這一刻,他甚至想好了他們以後的孩子喝什麼奶粉。
姑娘笑著說:“好啊,你敢我跟我結婚,我就敢跟你逃出去。”
逃不出去,就會死。
二人在一個大晴天去領了結婚證,有結婚證,二人似乎就能永遠在一起。
他拼命掙錢,爭取早日帶妻子出去。
天有不測風雲,酒吧的負責人發現了二人已經結婚,酒吧的姑娘屬於酒吧,不能決定自己的婚姻。
姑娘犯了酒吧的規矩,必須死,或者有人拿錢把姑娘買回去。
“我拿錢贖她。”
弟弟連夜趕回家,白天才到哥哥家,找即將娶妻的哥哥借錢。
他跪在地上求哥哥把錢借給他,他願意打欠條,一年之內,他一定想辦法還清所有的錢。
但裡面的人始終沒出來。
等他再次趕到酒吧,姑娘已經被人打的奄奄一息。
他用一身傷,驚擾了酒吧的客人。
酒吧負責人忙著接待老闆,就沒管他們,讓他們自生自滅。
哥哥給弟弟打電話的時候,弟弟身上的鮮血不斷地往下流。
哥哥在給弟弟說教的時候,弟弟心愛的女子嚥下了最後一口氣。
弟弟二十五年沒有再娶,他始終記得妻子死得那一天,記得哥哥的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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