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0節 (第3/3頁)
李繁銘笑嘻嘻地下車,就見一隻大兔子從車上躥出來,快速跑到方運面前直立起身子,伸出兩條前腿,學人族拱手,向方運見禮。
大兔子很壯實,直立起來半人多高。
方運笑著伸手摸摸大兔子的耳朵,大兔子很享受地嘿嘿笑起來。
李繁銘一邊走一邊道:“每次我提起你,這個傢伙就圍著我亂轉,想要見你。這次殿試結束,我正式來聖院讀書,就把這個混蛋給帶來了。去吧,你跟奴奴玩去。”
大兔子跑到楊玉環腳下,奴奴疑惑地看了大兔子,過了好一會兒才想起來,當年在中秋文會上,方運以一首《水調歌頭》把它和楊玉環喚到孔城,遇到過這隻兔子。
奴奴像個驕傲的小公主一樣,輕輕點頭,表示打過招呼,然後從楊玉環懷抱裡跳下去,一溜煙跑到硯龜前,毫不客氣拎著硯龜的脖子,跑到方運前,跟獻寶似的高高舉起。
硯龜很不滿意地四腿亂蹬,但毫無辦法。
大兔子兩眼瞪得溜圓,驚恐地看著奴奴,把硯龜當小烏龜玩耍?這一家人真可怕。
方運抱起奴奴,坐在近處的桌子邊,先給自己倒了一杯茶水,然後撥花生給奴奴吃,偶爾扔一顆給大兔子。
來此地的人越來越多,許多人甚至拖家帶口前來,為的就是看看方虛聖的文會,希望方虛聖保佑。
寧安縣科舉的事蹟已經在全人族傳開,一縣的錄取名額抵得上半個府,讓十國各地的父母記在心上。
大量的夜明珠高懸在天空,讓巾幗書院變成不夜之地,眾多人就地臨摹學習顏體字,氣氛極為熱烈。
到了夜晚,許多人讀書人意猶未盡,起鬨請方運再寫一些。
方運也不推辭,請大學士以才氣把一張張大紙懸停在半空,他則在下面以翰林的天賜神來之筆控制一支鬥筆。
毛筆的種類很多,一般來說最大的是抓筆,筆桿有碗口粗,一些特製抓筆甚至比人都大。
鬥筆只比普通毛筆大一些,筆頭像是一個鬥,裡面嵌入筆毛。
方運這支兼毫鬥筆最粗處達到一寸,適合寫大楷字型,而且也是一支翰林文寶筆。
大筆重墨,在豎立的紙張上徐徐展開,第一篇書寫的正是方運的第一首傳世強弓詩《擒王》。
挽弓當挽強,
用箭當用長。
射人先射馬,
擒賊先擒王。
方運壓制才氣,並未形成戰詩,只是純粹以顏體書寫。
這些日子方運一直在練習顏體,隨著自身文位和實力的增強,學習能力也越來越強,現在書寫顏體已經相當於有十餘年的火候,深得顏體精髓。
之後,方運一首詩接著一首詩寫,最後寫《巾幗頌》。
在寫完“不愛紅妝愛武裝”後,方運收起鬥筆。
方運回到座位上,楊玉環把溫熱的茶水遞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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