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你該叫你爸了 (第1/4頁)
“好了,既然和解完成,雙方也簽訂了和解協議,那就趕快回家去吧,時間也不早了,別讓父母擔心。”
周瀟拿著手裡的八千塊,抖了抖手,笑道:“好的,警官。”
然後又小聲對劉易道:“這次八千塊,下次就是八萬了,我看你陪的起還是賠不起,不就是喝杯酒而已嘛,你介意什麼?萬一人家願意呢,啊。”
劉易很吃驚的大聲道:“啊,你還想要我家八十萬?你這是要讓我傾家蕩產啊。”
周瀟愣了一下見劉易很怕,然後笑道:“對八十萬,怎麼樣要不要讓那美女出來喝一杯。”
由於得意,已經不是悄悄的說話聲了,達到了正常交流的音量了
“呵,你這人,真有趣。”然後對還在整理筆錄的警官道:“警察叔叔,詐騙罪怎麼判的啊?”
“嗯?詐騙罪!他不構成詐騙罪啊!”他一下反應過來這種案情改怎麼判了,“等等,我去翻一下刑法,你們都先等著別走。”
對於這種打蛇上棍的人,劉易是要多恨有多恨,不說八十萬,就是八萬塊就夠嗆,要是真來這麼一出,父母會成為怎樣,劉易不用想都能知道。
父母會丟工作,然後比上輩子更加勞累,最後錢全部進入了別人的口袋。
因為這件事雖然說是衝著羅陽去的,但追根究底還是因為劉易。
“怎麼樣,期不期待詐騙怎麼判,我準備還告你個恐嚇如何!還有你的酒瓶子我也拿回來了,怎麼樣驚不驚喜,意不意外。”劉易笑著,這笑容羅陽很熟悉,每次坑人都是這笑容。
“哦,對了我記得剛才籤和解協議的是你吧!那就完蛋了,你是主犯就不具備從輕處理的情節,八千塊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還要退髒啊。”
周瀟氣急敗壞,本來是自己算計別人,如果真的坐實了回家去免不了一頓,他不相信就這麼點“小事”能讓他坐牢,於是道:“少t馬嚇唬我,你什麼尿性我不知道。”
劉易這一翻話百分之九十是真的,但有一點,如果在法庭上判定情節輕微或者危害不大,那麼可以在一審前全部退髒、退賠是有可能能免除刑法的。
不過,有一點周瀟很配合,是他簽訂了和解協議,坐實了他是主謀,如果證明情節嚴重那就百分百能讓他進去,甚至讓他爸爸一起進去就更好了,客運站的衰落有他爸爸很大的關係,劉易記得03年的政企分離讓他爸搖身一變成為民營企業家,可以說是一隻碩大的蛀蟲。
還有,他爸爸這些年貪汙的錢絕對不少,不然怎麼能給周瀟找一個大他5歲的小媽。
於是對羅陽悄悄問道:“陽子,錢沒給家裡吧。”
“沒有。”
“那就對了,現在八千塊對我們家庭來說可不是小問題,讀書的錢怎麼也不能判他情節輕微了。”還有一點,劉易賭周瀟是個草包法盲。在警察局裡會說漏嘴,最好是警察的案件筆錄裡將他的話全部記上去,坐實了。
“有沒有嚇唬你,一會你就知道了。”
警察拿著一本大頭書過來。
“諾,你看來了吧!”
給在場的念道:根據《刑法》(1996.12.16)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1)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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