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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事情發生變故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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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過上更好的生活,這是每個普通人都有的普通願望,並不存在過分與否的問題。那麼能否說你的離開是一種明智的選擇,是棄暗投明呢?\"

龐鳳剛皺起眉頭,若有所思地回答道:“其實這也是無奈之舉,當時我內心非常糾結,但最終我還是勇敢地邁出了人生中最果敢的一步。儘管我實現了自己的願望,但仍有一種隱隱作痛的遺憾感。畢竟,我的離開意味著我選擇了逃避與妥協,沒有盡到作為一名員工應盡的責任。說實話,我真的不忍心看著曾經工作過的單位陷入迷途啊!\"

莫盈可輕柔地說,似在安慰:“好啦,別再感慨了。過去的事情就讓它過去吧,我們現在需要好好休息一下。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會有更多美好的事情等著我們去發現。”

來到臥室後,龐鳳剛仍滔滔不絕地說著:“北站專案換了負責人,按理說事情應該有了新的開始。新人上任往往熱情高漲,迅速組織施工,挖土方、打樁,場面十分熱鬧。然而,做事要有規矩,就像打樁施工,怎能不做降水就直接幹呢?因為擔心工程車會陷入泥土裡,所以採取加墊渣石來彌補,但卻取消了降水環節。這種做法按照超流態混凝土灌注樁的施工工藝來說似乎可行,但我還是非常擔心。帶水作業真的沒問題嗎?根據現場人員的反饋,很多人對這種做法表示懷疑,就連監理也不贊成。但指定的負責人堅持這樣做,直到完成了 2、3、4、5 棟號樓所有的樁位。天氣漸冷,做好凍期防護後便停止施工。一切只能等到明年開工時再做靜載試驗才能確定。如果承載能力不足,這些樁就全廢了,損失將無法估量!”

“就看是誰讓做的唄?”

“如果是專案負責人呢?”

“那就自己承擔責任,可能包賠一定損失,有錢的話,否則最終還是由單位擔著唄!”

“畢竟是代表公司的行為,而不是棟號的行為,”龐鳳剛說。

“的確他的身份決定了他的行為的性質,延伸的話,可以引申為用人不當,決策失誤了。”

“那就和領導有關了。”

“職務追究不過是企業內部的一項機制,構不成犯罪,處罰也是有限度的。”龐鳳剛遺憾地搖了搖頭,又繼續說道:“何況他是賠不起的。記得當年我們建機關總部的時候,基礎樁因為降水沒做好,導致打的樁全都報廢了,那個時候就損失了三十多萬,只希望上天保佑吧!”

“是啊,但畢竟他是領導決定用的,這個黑鍋也有領導一半呀,他不背也得背。但如果因此給領導的名譽抹黑了,那才是大事呢。”

“嗯,有道理。”龐鳳剛加重了語氣,認真地說:“作為領導,要做好兩件事,一是決策,二是用人。這兩樣做不好就不行,否則就不是一個合格的領導。”

“你說得對,可惜很多領導都做不到這兩點,這不僅會誤事,還可能會釀成大錯,而且極容易把好事變成壞事。”

“能遇到一個賢明的領導是其下屬的福分,可惜呀!”龐鳳剛嘆息地說。

時間過得真快啊!轉眼間,一年已經過去,勞務公司的所有手續都已辦妥,這其中足足用了九個月之久。轉眼到了年末,龐鳳剛決定主動出擊,去找孫總談一談。他向老總表達想要上專案的想法。雖然當時孫總並未明確表態,但從他的態度來看,至少沒有反對。

過了年,龐鳳剛又回到了工作崗位,他靜下心來,耐心地等待著機會。終於有一天,孫總將他叫到辦公室,嚴肅地說:“你還是再幹一年吧,目前勞務公司還需要你。”

聽到這句話後,龐鳳剛心裡有些失落,但臉上卻依然保持著平靜。他平靜地回道:“孫總,其實我很感謝您對我的信任和支援,但是我還是希望能夠去專案上鍛鍊一下自己。畢竟我覺得我在這方面還有很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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