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領證 (第2/2頁)
“看起來就算了,這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也強求不來。如果真的能被別人搶走,那就說明不是我的。”林晚秋說道。
“好了,好了,再被你念下去,我都要睡著了。”錢佳說道:“反正事情我已經告訴你了,你要怎麼樣都隨你,我先走了。”
林晚秋和錢佳分開後,就徑直往顧雲舟站的地方走去。
顧雲舟順手接過林晚秋手裡的布袋子和裝著盒飯的袋子,然後說道:“你們剛剛在說什麼,這麼高興?”
“沒說什麼,就隨便聊聊。”林晚秋扯著顧雲舟往國營飯店走去。
她中午的時候就在食堂打聽過來,晚上沒什麼菜色,有的甚至還是中午剩下來,因此她就只能去國營飯店打包加菜了。
等兩人從國營返回回到林家的時候,天已經全黑了。
吃完晚飯後,季然就坐在堂屋裡開始說日子的事情。
顧雲舟讓周叔幫忙看的結婚日子有三個,一個是十二月初十,一個是明年正月十八,還有一個則是來年三月初九。
“伯母,這三個都是讓人看的適合結婚的日子,你看一下選哪個日子方便?”顧雲舟說道。
王淑雲把三張寫了日子的紙看了又看,最後還是選了正月十八,“這十二月初十有點太近了,很多東西都來不及準備,我看就定在明年正月十八吧,不近也不遠正好合適。不過,你們倆的結婚證該先去領了吧,省得讓有些人說閒話。”
她們這條衚衕最近就發生了一件這樣的事情。
男女同志也是相親認識的,而且都已經見完雙方家長準備結婚了,但是因為還沒有領證,兩人騎一輛腳踏車的時候有些親密,結果當場就被派出所當了典型抓起來了。
後來兩人的家人去派出所解釋的時候,兩人也還是交了八十多塊錢才出來的。
顧雲舟一聽到王淑雲催著兩人去領證,就朝林晚秋打了打眼色,似乎再得意,也還有幾分求誇獎的想法在裡面。
有了王淑雲的同意,顧雲舟和林晚秋很快就領了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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