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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套路法,端倪初現!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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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晟分別是李放通敵案的第一和第二主謀。

長公主,是先帝的大女兒,也是有封地和藩兵的。

駱家乃士族,黨羽眾多,當代家主駱天傲曾任太尉,門生遍佈朝堂,是具備作案條件的。

殺手,也有可能來自長公主封地的私兵。

還有,長公主與先太子夫婦的關係極好,具備暗中改造杏園成為殺手據點和隱藏地的便利。

但是...如果說他們就是主謀的話,同樣產生了一些作案邏輯上的偏差。

要想明白其中緣由,就必先清楚一點。

如果說御史案的主謀是駱家和長公主,那麼他們就必先是李放通敵案的真兇,那方可成立。

可是,駱家若因憤恨李放而參與制造了通敵案,又為何愚蠢地放過李琪和李氏三族旁系?

他們不是應該先殺了李琪和李氏三族嗎?

孫鶴在替李氏伸冤,明察暗訪的十年間,駱家因何放任?

駱家久居京城,不說手眼通天,也不該對孫鶴的暗查毫不知情吧?

他們不知道一旦孫鶴查到蕭無晟,自己就暴露了嗎?為什麼不作出反應?

駱家若做出反應,孫鶴早該被暗殺!

唯一的解釋就是,駱家並不懼怕通敵案被翻出來,他們未曾參與對李氏的構陷!

否則,李琪活不到現在,李氏三族也無法在隨州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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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一點,長公主雖然有封地,也有私兵,但一直住在京都駱府,甚少返回自己的封地,私兵形同虛設,根本充當不了殺手!

還有,即便都不去考慮這些潛在的邏輯偏差,就說一點,駱家如果只是了掩飾真相,又為何要連吳應雄一起構陷?

潛在的微妙是,吳家和駱家的私下關係還不錯,吳應雄之子吳儀便是駱姿的忠實追求者。

以至於兩家關係處得不錯,駱家因何構陷吳應雄是御史案的主謀?

因此,駱家是主謀的機率,儼然比吳應雄本身更低!

而第三個要進行“有罪排查”的,就是漠北王蕭爾沁。

但他的嫌疑,其實是最容易排除。

第一,通敵案發生時,蕭爾沁還是小夥子,沒能力、也沒理由參與構陷李放。

第二,他雖與先太子蕭爾康是親兄弟,一母同胞,但多年並無往來,實際感情怎樣...不得而知。

關鍵是,他就藩後就一次都沒回過京城,連蕭爾康死了都沒能回來,如何將杏園改成殺手基地?

楊宣說過,蕭爾沁其實是一個孤臣,空有民心和功勳,卻不得朝廷百官的支援。

換言之,他其實是沒有同黨的,沒有同黨...又如何改造杏園?

第三,御史案發時,他正在燕州指揮大戰,手下親兵都在誓死護國,如何來到京都殺人?

且相對來說,在眾多嫌疑人中,他屠殺臺府的動機是最弱的。

若說一定有,就是為了奪權,但對於一名武將來說,起兵奪權不是更加迅速有效嗎?

為何要耍什麼權術?

再者,如果他是兇手,皇帝密詔,他會輕易回京嗎?

即便回,也不會只是帶區區百人兵馬而已!

但不得不說的是,他也是目前這三大嫌疑人之中“最危險”的存在。

只因...先太子蕭爾康是在他封地內死亡的,有太醫認證蕭爾康是死於疾病還不夠,關鍵還要看皇帝私下信不信!

顯然,根據徐sir目前的認定,皇帝其實是不願相信蕭爾康是病死的。

要不然,連蕭爾康的葬禮他都不願下旨召回蕭爾沁,為何立新太子就叫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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