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滿載而至 部落人笑臉相迎 (第1/3頁)
叢林裡確實很危險,危險生物真的很多,這不,才幾天的路程,雷權被動擊殺的獵物已經帶不下了。
查資料、學技術,忙活了兩天的雷權發現,原來狩獵的狩通“守”啊,這不就是異界版的守株待兔麼。
自己只要走上一段路,再弄出點動靜來,那些食肉動物是不請自來啊。
殺不完,根本殺不完。
真視之眼一開,怪物無所遁形。
一路上,各種野獸彷彿不要錢一樣隨機重新整理,時不時就從哪個犄角旮旯裡鑽出來嚇雷權一跳。
雷權這人有個毛病——一害怕就手抖,這手一抖就一箭出手,然後一腔熱血把獵打的獸獸們就變成了雷權的個人財富了。
兩頭苦力豹的背上已經快要掛滿戰利品了。
雷權也是挑挑揀揀的,長得類似蜘蛛、老鼠、蝙蝠啊的這些生物雷權都不要,肉沒二兩不說還醜,萬一再帶點病毒啥的......。
總之,不能濫竽充數!
獨行強者雷權40裡走單騎,看似是一個人殺穿叢林,其實動手的主要是周圍暗處的小弟。
至於老大,那當然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了!
人在異界,絕不準點上下班!
相比於雷權的悠閒,部落裡又是另一番光景了。
貧窮的部落人為了改善生活,每隔一段時間就要出獵一次的,這樣才能供得起一個家庭的油水消耗。
現在的部落獵手出遠門都是結伴走的,一來是可以輪流警戒,防止夜裡太困被獵物鑽了空子偷襲,再一個也是怕收穫多了帶不回來。
此時正好有一隊5個人的獵手在往雷權的方向前進,不過他們最終也沒有相互遇見。
眾所周知,安全的路線沒有獵物,要麼收穫很少。
想要獵的多,就往險處走。
雷權本來也想往險處走,但是獵物已經裝不下了。
兩個大黑豹一個馱著滿背的獵物,一個馱著雷權和半屁股的獵物,走的有點吃力。
兩頭異界黑豹體型碩大,身長近5米,全身黑色無一絲雜毛,不像地星上的豹子那樣瘦瘦的,屬於標準的顏值猛獸。
這倆玩意是真能幹,但耗油也高,每百公里30-50斤肉。
它背上的獵物主要是用來上交給前面的部落的,功能類似於“保護費”或“安家費”。
經過5天的“叢林大冒險”,雷權終於在第六天上午點接近部落了。
從周圍依稀的小路和逐漸少些生氣的環境就能看的出來,附近經常有人活動。
據觀察情報得出,每個新進部落的人,可以獻上一些自己的獵物以換取一塊部落的地皮,相當於交點錢買了個房產。
部落的酋長和大祭司,會根據新人進獻的獵物決定給其分配的地皮大小和位置。
主要跟進獻的獵物可用部分重量有關,這裡不只算肉,獵物的皮毛、骨頭和一些獵物獨有的材料也算在裡面。
比如一頭野豬,除了豬肉、豬皮、豬骨以外,其獠牙也是算作材料的,而且還比較值價,因為獠牙可以做成匕首、菸斗、髮飾、餐具或者號角之類的,用處多多。
如果是一隻野雞,則是隻算雞肉和尾翎,因為雞毛在部落沒啥用,也就可以做一些粗劣的飛鏢還能起點作用,雞骨頭更是沒啥卵用,也就尾翎顏色好看且長直,可以用做頭飾。
論起整體價值來,野豬比野雞高了不止一個檔次!
所以很多外來人口,都喜歡把大的獵物用來換地皮,小的則留著自家吃。
因為大傢伙不好儲存,也不好攜帶,放上一兩天就不新鮮了,除非有專業的手法來儲存,否則都是儘快吃掉。
不像那些小獵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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