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升官 (第1/2頁)
首先恭賀朕自己小說已經突破10萬字兒了。
我第一次寫作業就已經寫過10萬字兒了。
那後續的話10萬字兒除以1億大概等於我還要寫1000次。
我腦子算到這兒目前已經崩潰了,然後我們同學那我不給何天儀發了好些訊息嘛。
我們班同學都說我嘴就應該爛,就說已經該爛在細胞堆裡了。⊙▽⊙⊙▽⊙(>_<)
其實我吧我現在我寫小說這10萬字兒我都是拿嘴說的。
說出來10萬字兒的,這其實它不難,挺快的。
主要是我最快,說的快,半個小時兩更。
都說了升官去大理寺了,只是是升大理寺少卿,還是大理寺卿呢?
大理寺少卿,主要是看的漫畫電視劇電影啥的。
大理寺,相當於現代的最高人民法院,負責審判和處理重大案件。
明朝的大理寺是中國封建王朝設立的掌管稽核刑獄案件的官署。
它起源於西漢時期,北齊時正式設定大理寺,隋、唐以後各朝皆設此機構 。
明朝的大理寺在朱元璋政權時期開始設立,品級為正三品。
位列“大九卿”。明永樂時期,大理寺的組織結構和職責進一步明確。
設卿一人,左、右少卿各一人,左、右寺丞各一人。
下屬有左、右二寺,各設寺正、寺副和評事 。
大理寺的主要職責是稽核犯罪案件,確保刑罪相符,不冤枉無辜。
與刑部、都察院合稱為三法司,其中刑部受理天下的犯罪案件。
都察院糾察,大理寺駁正 。大理寺專門負責稽核犯罪案件。
凡罪有出入者,依律照駁;事有冤枉者,查明詳情,務必刑罪相符 。
此外,大理寺還負責對重大案件進行復審。
與刑部、都察院共同參與會審,稱為“三堂會審” 。
明代對大理寺官員的選任非常嚴格,要求官員既要處心公正。
嚴謹無私,又須精於律例,有很高的判案能力 。
然而,大理寺的公正也時常受到各種干擾。
特別是在晚明時期,大理寺的權力時常為宦官所奪。
形同虛設,其平決定功能極度萎縮 。
在明代,大理寺與刑部、都察院共同構成了司法體系,三者分工明確。
刑部職掌天下刑名,都察院職掌稽查糾察。
而大理寺則職掌複核駁正 。大理寺的設定和職能體現了明代司法體系的嚴謹性和對司法公正的重視。
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司法機構,對社會穩定起到關鍵作用。
在清朝末期,大理寺被更名為大理院,但職能並未改變。
民國時期仍然沿用這一名稱,並延續了其作為最高司法機關的地位。
然而,在新中國成立後,由於政治制度和法律體系的變革。
大理院最終被廢除或改編。
唐朝時,大理寺的權力最為廣泛,甚至可以挨家挨戶地進行搜查。
這種強大的權力使得大理寺能夠有效地維護社會治安和司法公正。
元朝時期,大理寺卻消失了,不再存在這樣的機構。
而到了明朝,大理寺的地位逐漸下降,成為三司會審中的一部分。
主要處理民事糾紛等事務,與唐朝相比,權力明顯減弱。
總的來說,隨著時間的推移,大理寺的性質、功能和地位都發生了變化。
從古代的最高司法機構,到近代的改革和演變。
再到現代的廢除或改編,反映了不同歷史時期的政治、經濟和社會需求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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