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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白日當佛,入夜成魔?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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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騙,回過神來,已簽訂了幾十年的賣身契,意思是這副身軀,被人玩壞之後,還要在那個地方,當個灑掃洗碗的,直至生命終結。沐梓當然想過一頭撞牆,早死早超生。可那苦等許久,始終沒有現身的方若,已經成為支撐自己骯髒活下去的支撐,憑著對他的怨恨,她夜夜任人凌辱,第二日依然淡然起身,如此日復一日,只為在未來的某一天,親手報了那毀掉自己,毀掉自己全家的仇。

而那少爺,經過了長達二年的禁錮,才頓悟,倔強執拗永遠鬥不過家族的當權者。這才假裝幡然醒悟,成為大家口中的聽話繼承人。誰知終於邁出家門,世界已經變成了另一個自己不認識的樣子。那條小河,早已乾涸,那個農家小院,地主都換了幾輪。偶爾傳來一陣焦臭的味道,好似是他一場夢似的愛戀,無言的結局。

“我們家雖然有錢,但是人與人之間,陰險狡詐,哪裡有一分真情。”他曾經直言不諱,他在少女眼中生活富足,本該毫無煩惱。卻像是在無病呻吟,著實討人厭。

“別把人想得那麼壞,再怎麼說,都是一家人,還能害你不成?”她那時候還覺得人間美好,萬物可愛。唯有愛,是一切的解決方法。正如他們門不當戶不對的愛情,早晚會得到這個世界的認可,大不了,一起投身於他們初見的那條河,故事也浪漫動人。但是一切事情,都有解決方法,斷是走不到要拋棄一切這一步的。

“若我說,我們只有死了,才能在一塊,你願意和我一起嗎?”少年方若偶爾沒頭沒腦地問出一些奇怪問題,如今看來,彼時的他早就做好最壞的打算。

“當然。”沐梓毫不猶豫。

下一秒,他們動情擁吻,順勢滾入那隱秘而茂密的草叢。

當然,方若從來沒有要沐梓為他,放棄自己的生命。但是若要他付出生命的代價,去換取和她長相廝守的結果,他毫不猶豫。

可是他們還沒反應過來,別人卻已經動手了。

毫無預兆,來不及告別。

棒打鴛鴦,一定要趁早,那些人在這方面,頗有經驗。畢竟這樣的事情,不知做過了多少次。而且必須乾淨利落,最好是讓那弱勢的一方,悄無聲息地消失在這個世界,所以一把火,可以解決很多問題。

可笑的是,他們根本連一起跳下那條河的機會都沒有,而那條河的乾涸,倒也像是他們之間那份美好而純粹的感情的祭奠。

接著便是大家知道的事,以為沐梓已經在這個世界上消失的少爺,連反抗的力氣都沒有了。十分聽話的娶妻生子接管生意,想報仇,都找不到債主。世界頓時空虛得像一個吞噬萬物的黑洞,而他漂浮其中,沒有落足的必要。

方若好幾次想獨自跳進那條河,卻只能循著乾涸的痕跡,走了很久很久,都看不到半點水流。如今倒是連想死在有她身影的地方,也像是個笑話。

直到那日,他又沿著那條河,失神地走著,這已經數不清是第幾次。好像是某個神秘的儀式,直到施法累積到一定的次數或誠意,那魔法就會發生。終於那天,他感受到了上天,最大的善意,就是他發現了她的身影。紗布掩面,站在橋邊,良久駐足,好似和他一樣,在回憶些什麼。只不過是,他憶的是他們美好的愛戀,而她憶的是,她悲慘人生的開始。

他追上去,她卻走了,徑直地走向她的歸屬地——合歡樓,那低俗噁心的煙花之地。那兒的女人,皆為刀俎,任人魚肉。當肉體已經殘破不堪,精神又豈能屹立不倒?

一番打聽,才知道沐梓透過自己那過人的技藝和出眾的容貌,早已成為合歡樓頭牌。這又如何,只要她還在,便足夠了。哪怕是已經成為一個孤墳,他都要挖個坑,將自己埋在旁邊。

終於,他一擲千金,終於是見上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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