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紅裙子與白裙子(1) (第1/2頁)
後面發生的事情,陳陌敘述得非常簡略,或許是比劃描繪得有些累了,或許是覺得自己之後的生活不值一提。
所以他握筆輕飄飄地寫下自己因為懊悔,與小姑娘樂意鬧翻了的前後經過,還是在當初的那家烤鴨店與對方約見,還是那些個愛湊熱鬧的旁觀者,唯一不同的是,這一次他當眾吞下了個火炭。
所以他簡單地概括了一下這些年流落街頭的生活,風餐露宿,受盡奚落。
但他並不覺得自己悽慘,反是很開心地接受這一切。
他認為這都是自個兒應得的,生活愈是爛糟,他身上的罪孽就消散得愈多……
常安聽完之後,久久地垂著腦袋,悶悶不語。
旁邊的實習刑警唏噓不已,“一句話能救人,一句話也能殺人……當初那小姑娘一句話救了你,後來你們用一句話殺了常隊的妻子和母親,謠言比猛獸還要可怕,每個人都要謹言慎行吶!”
他刻意地停頓一下,清了清嗓子,“你的懲罰,不應該由你自己決定,而是要由法律施行。依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不過,這種案子不屬於公訴案件,是那種只要原告不予追究,就可以不用走訴訟程式的。”
常安聞言忽然抬起頭來,眼神冰寒地瞥了實習刑警一下,寒聲道,“你不用拿話點我,他害死了我的妻子和母親,我要是不予追究,那還是人嗎?況且,沒有誰能夠代替死者諒解始作俑者,哪怕是親人!”
實習刑警聽了這話,不由地皺起了眉。
而陳陌卻是長舒一口氣,開心地笑了。
常安看著一臉坦然的陳陌,又說了一句,“但如果你肯配合我們的調查,我也會如實向法官陳述你誠心悔過,有重大立功表現這一點。”
陳陌咬著嘴唇,點頭應下,表示自己願意配合。
常安拿起那張A4列印紙,指著上面的樂一兩個字,“我記得,你剛才說這小姑娘喜歡穿白色連衣裙,扎著高馬尾是吧?”
陳陌用力地點了點頭。
常安嘬著牙花子道,“那就跟我認識的那個姑娘不一樣了,她是喜歡穿著紅裙子的,而且之前是長髮披肩,最近改了風格,剪了短髮……可能是同名同姓吧,連相貌近似的都有,名字相同也不稀奇。”
陳陌眨了眨眼睛,表情忽然變得怪異起來。
實習刑警注意到陳陌的神色變化,立刻開口問道,“怎麼了?你這表情……莫非不是同名同姓?”
陳陌想了一想,拿了一張乾淨的列印紙,飛快地寫下一大段話,“雖然我不知道常警官認識的那個樂一是誰,但我認識的那個樂一小姑娘後來確實改了性子,可能是因為當時老太太的血濺在了她的白色裙子上面,所以從那以後,她就只愛穿紅裙子了,頭髮也散著,跟個瘋婆子一樣。”
常安咳嗽兩聲,正色問道,“如果讓你再見到她,你還能認得出來嗎?”
陳陌使勁兒地點了一下頭,比比劃划著,“就是她化成了灰,我都認得!”
常安砸吧一下嘴巴,摸出手機,找到那張報案女孩兒與孫浩的合照,“瞧瞧,那個樂一小姑娘是照片上的女孩兒嗎?”
陳陌認真地看了一會兒,而後迅速握筆在紙上寫了起來,“是她是她就是她!她就是樂一!哎……這個男孩兒不是那個總在文章下面差評的人嗎,他倆怎麼湊到一塊兒了?”
常安看完陳陌寫的那兩行小字,驚奇道,“你是說照片上這個男孩兒,就是那個跟樂一在網上掐得很厲害的人?”
陳陌又點了點頭,拍著胸脯,表示自己絕對不會認錯。
常安忽地想起了什麼,立刻站起身來,吩咐實習刑警稍後把陳陌和胡金龍帶回警局,自己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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