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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鄭小櫻,聖旨?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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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小櫻道:“阿爺開門給那些官兵進門前,自知事情不妙,就讓我先躲入地窖。但...家裡就那麼大,官兵要是想抓我的話,肯定能找到地窖的入口。地窖並不安全,阿爺被帶走後,趁著官兵離開的間隙,我就從地窖的另一個出口跑了。”

“但你怎會想到躲在我這個屋中?”

“官兵帶走阿爺,是要讓他指證你殘殺良民。說明你也會被帶走,而他們抓走你之後,短時間內就不會再來你這間小院。我藏身這裡,算是相對安全的。”

李宣訝然,失笑道:“你這丫頭倒是小有聰明,不錯,思維很清晰!那你肯定是認為我現在的待罪之身,尋常人唯恐避我不及,不會有人貿然與我往來,進入我這間屋子。進來的,只能是官兵或者想抓你之人。因此,才會見人就動刀子?”

鄭小櫻點頭,隨即跪下道:“公子身手不凡,能以一人之力收拾十餘劫匪,定是有本事之人。還請出手救我阿爺一命,你能從官兵手上脫身,想必也能救阿爺出來。公子若願相助,小女子願做牛做馬,報答公子。”

李宣一愕,趕忙將她扶起來,心中卻是五味雜陳。

老福若還能救,他倒是不吝幫忙,但人已身亡,又談何相救?

而鄭小櫻不但小有聰慧,而且深明事理。

自知老福收錢受僱於李宣,既得了錢財,就得承擔相應的風險。因劫匪攔路而惹禍上身,這是誰也不願發生的事情,並不能將責任都歸結於李宣。

鄭小櫻卻拒絕起身,道:“公子若不答應,小女子便長跪不起。我老鄭家平民出身,根本就鬥不過官府。而且公子也不想蒙受此等罪責,不是嗎?阿爺說過,攔路的那些人是劫匪,並非良民!公子殺了,也算是為民除害,何罪之有?”

“倒是幕後有人陷害,欲置公子於死地,為那些劫匪杜撰出良民的身份,其心歹毒。難道公子就這麼看著賊人得逞?”

李宣皺眉,沒想到這丫頭竟有些執拗,便先答應道:“好。我答應你,起來說話。”

鄭小櫻這才眼前一亮,起身道:“那公子打算如何自證清白,並救出阿爺?”

“此事不能操之過急,背後之人能聯合官兵行事,背景定不簡單,必須從長計議。首先...我要弄清楚一件事情!”

他說著話,扭頭看向了地上那個羊皮包裹。

鄭小櫻追問道:“公子要弄清什麼事?”

李宣並未回答這個問題,自顧蹲下解開了那個包裹。

包裹中的東西並不多,也就四件東西。

三支響箭,以及一卷繡著金線的布匹卷軸。

單看卷軸的外表,繡龍畫鳳,竟像是一卷...聖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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