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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本宮嫁了!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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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自盜,洗劫前朝國庫後,便帶兵來了平洲。但當時他是輕裝前來,並沒有攜帶大批輜重的跡象。換言之,當年那批金銀...他很可能沒有帶回平洲,而是藏在了京都某處。”

“有理,但那又怎樣?”

“殿下想想看,李宣既然直言沒有心儀你,那又為何要求駙馬之名?下官以為...唯有一個目的,那就是借駙馬之名轉運財物!陛下即便冊封他為魏王,無詔亦不能入京。前朝的金銀都在京都附近,他沒有辦法抵京,便想求一個駙馬的虛名,以此染指京都地界,暗中運回那些錢財!”

駱春正襟的樣子,似乎覺得自己的猜測鐵定沒錯,接道:“否則,他有何理由多此一舉?有了駙馬之名,他可藉著殿下你的名義入京,再把財物轉運回平洲,暗度陳倉。他是平洲的魏王,日後是要管理平洲萬千百姓的,手中無錢如何辦事?”

趙紫薇聞言,眉目一蹙,未曾表態,便在心中暗道一句:這老傢伙可真能猜測,李宣要駙馬之名,是想染指京都不假。但據他所說,那也只是為了查清當年虎威軍的真相而已,他竟想到了與前朝金銀有關?

那無可厚非的是...這傢伙說得也是有幾分道理的。駱春不知內情,有所誤會可以理解。但若李宣沒有完全說實話,他一面想查清當年真相,一面又想運回金銀,在平洲逍遙快活呢?

那本宮在此之間,豈非單純成了他的工具,一點好處都沒撈到?

不行!

不能輕易如那狗賊所願!

如是想到。

趙紫薇也試探性地問了一句:“那不知崔卿有何建議?”

駱春立馬回道:“下官以為,先給他駙馬之位,而後由柳小姐和葉世子暗中監視其一舉一動,暗中探查藏金地點。待此賊露出野心,伺機偷運金銀時,咱們再佔為己有!屆時,他放歸太子,手裡沒了人質,又失去金銀,窮途末路,便等同魚肉!”

趙紫薇眼前一亮,但隨後又突然黯淡下來,道:“話雖如此,但要本宮拿一身清名,去釣一介山賊,父皇怕是不會高興...”

駱春卻道:“這事兒好辦。第二份聖旨,我們只給李宣一人看即可。他若問起,便說招駙馬事大,需得回京才能公佈。但到了京都,豈還有他說話的份兒?”

趙紫薇沉默,想想也是,只要不公佈這第二份聖旨,也就不算毀了她的聲名。

於是,沒有猶豫多久,便決定道:“好!那本宮就嫁了,先給他開心兩天!”

說完,立馬提筆寫下了賜婚聖旨。

只是,不用多久她便會意識到,自己被駱春的餿主意給害慘了...

寫完後,也不做停留,喊話道:“來人啊,擺駕傳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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