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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攤牌吧,娘子!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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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從阿爺被抓走的陰霾中抽離了一二,眨眼道:“哥哥?公子不嫌棄我是個鄉野丫頭?阿爺說過,你有一個很漂亮的娘子,而且一看你那娘子...就知道她非富即貴!你的眼光應該很高才對...”

李宣道:“哎,這世上本無貴賤之分,不外乎階層不同罷了!我其實也是平頭百姓出身,比你好不了多少,何必在意這些縟節,門第之分?你願意,以後就叫我哥。哥哥答應你,定會為你阿爺討回公道!”

鄭小櫻沒有想多久,便回道:“阿爺也真是的,好好的,幹嘛亂將我託付給人?他又不是不在了...不過,公子看著不像壞人,阿爺既然這樣說了,那我自然是願意。”

“好。但外人面前,我是李驚才。李宣這個名字,不能私自對有心人提起,要記住了。”

“李驚才?這名字真不錯,是哥哥的字號?李宣...哥哥居然是那秋神山的賊首同名?”

“算是吧!小櫻啊,我現在出現,恐怕不大方便。你卻不同,官兵還沒有明文抓捕你。理論上,你還是可以大大方方上街的。明日,幫我去州府辦一件事,順便收點訊息。不過也不能太張揚,偽裝一下再去。”

“好。哥,我自幼在白雲集長大,對州城附近了如指掌,我去收風辦事,絕對沒問題。你要做什麼?”

“幫我去送一封信。”

“送去哪,給誰?”

“送去平洲行宮,將信交給門口的侍衛就可以回來。但要切記,回來的時候不能讓人跟蹤。”

一聽此言。

鄭小櫻頓時來了興趣,好奇道:“平洲行宮?那可是皇帝家的人來平洲住的地方,哥要往那兒送信,難道是認得皇親?”

李宣呵呵一笑:“認得,而且還不是一般的交情,不久你就會知道。行了,先睡覺。”

次日一早。

二人都起得很早,洗漱過後。

李宣就寫了一封信交到鄭小櫻手中,道:“小櫻,按我昨天說的做,記住要小心行事,順便探探城中有什麼熱門訊息。例如,犯人越獄之類的。”

鄭小櫻接過,點點頭,隨即悄悄出門而去。

李宣則繼續潛伏在小屋中,閉門不出。

本以為鄭小櫻這一去,起碼得日落才能回來。

但剛出門不到半個時辰。

這丫頭就溜了回來,手上帶了幾個用油紙包住的麵包,轉手交給李宣後,凝重道:“哥,你先吃點東西。”

李宣一陣感動,這丫頭出門辦事,知道他不方便出門,家裡也不宜生火,還特地帶回了早餐。

“小櫻真乖,但其實你不用特地跑回來一趟,我自有辦法解決吃飯的問題。”

他一邊吃著包子,一邊笑道。

鄭小櫻卻嚴肅道:“我並非專門為了給你送吃的而回來,而是我打聽到了一個重要的訊息。”

“什麼訊息?”

“我還沒走出鎮上,就看見鎮中心的官府文榜上貼滿了你的畫像,並附帶告示。說...三日後要將你當眾處斬,可你不是好端端的在這裡嗎?官府如何斬你?”

李宣聽了,愕然道:“什麼?官府要當眾處斬我?誰下的令?”

鄭小櫻道:“榜文上蓋著州府衙門的官印,而且...聽發榜的官兵說,這事兒***殿下也同意了。”

李宣頓時臉色,語氣變冷道:“嗯?這丫頭那麼狠?那我好像不必跟她客氣了呀。小櫻,把信給我。我們要換一種方式和他們交流!”

待鄭小櫻拿出信件後,李宣立馬將之撕得粉碎。

而後重新寫了一封,卻只有幾個字:攤牌吧,娘子。李宣,字。

在信的末尾,他照著那份“聖旨”中的某個圖案,留下了一個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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