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三番詔令,尊賢而入。 (第1/2頁)
三月初八,晴。宜,交易,開市,迎客,供奉。
忌,安門,灑掃,交友。
“這已經是第三道詔令了,阿風哥,你到底想的怎麼樣了?”九風燕兒嘟著嘴問,一幅不太情願的樣子。
“我,我,我不想去,那裡我一點都不熟,而且沒有親人朋友,在丁甲邑有你跟阿公,你們就像是我的親人一樣,我捨不得離開你們!”
旁山風皺著眉頭,一邊說一邊偷瞄著阿公看。
阿公並沒有說話,仍舊忙著編他手裡的麻繩,只見一截一尺長的木棒,中間鑿了一個孔,幾股麻絲穿於其間,阿公一手高高拎起麻絲,一手在下使勁旋轉了一下木棒,頃刻間一條麻繩便擰好了。
阿公當下繩子,扭頭看了一眼旁山風,道:“良邑主上姬虔已經下了三道詔令,讓你去邑城做客,即使你今天不去,明天肯定還會來詔令,那時你再不去的話,估計姬虔他會親自來,即便他不親臨,一定會派人將你用車綁去!”
旁山風一聽這話,急了,提高了聲音看著眼前的二人說:“我想請你們和我一起去良邑,我一個人,一個人怕。”
“這怎麼行!你和我們不一樣,你是所有丁甲邑人裡,唯一一個有姓氏的人男子,我和阿公,和阿公都只是野人而已,根本不配去邑城。”
燕兒帶著哭腔說完了最後一句話,她生平第一次覺得自己的出身是如此的低賤,以至於連一個城門都進不了。
旁山風看見燕兒似乎要苦哭了,連忙解釋:“誰說的,我和大家都一樣,而且我還是,還是一個奴隸,論地位尊卑,我是最下賤的人,燕兒你,你比我高貴了不知道多少倍。”
“好了好了,你們兩個不可再使性子,阿風,你是個好孩子,阿公沒有看錯你。我跟燕兒就留在丁甲邑,你去良城裡看看,那裡有不會吃人,不用怕。人常言,好男兒志在四方,你還年輕,應該多出去走一下,也好長長見識。再說良城距離此地也不是太遠,日後你有機會,大可再回來。”
阿公一邊說一邊給旁山風手裡塞了發舊的皂色塊布,道:“以後在良城裡有什麼困難,你可以按這個地址去找尋幫助。”
旁山風一看那布上寫著一些小字,由於他認認識的字沒幾個,正想進一步詢問阿公,卻發現阿公衝他搖頭,示意他不要問。
別離,忍別離。
旁山風帶著他自己的行禮,看了最後一眼自己住的土廬,雖然只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但這裡給了他溫暖,更有數次救了他性命的人,而此刻他們正寖著淚水向自己揮別。
旁山風懷著複雜的心情踏上了馬車,懷裡抱著燕兒送的衣物和吃食,並且燕兒臨走時告訴他,熬製薑湯時,放一些甘草,便不會太苦。
兩匹棕黃膚色的馬拉著一頂蓬車,載著旁山風以及三名邑卒,一路上顛簸不定,足足行了兩個多時辰,到了未時才遙遙望得見良邑低矮的土城牆。
這一路上可讓旁山風受夠了煎熬,沿途已經嘔吐了五六次,每次都讓他感到腹內翻江倒海般的痛苦。
他自小何曾坐過馬車,但見貴族國戚車來車往的,當時還特別羨慕,可如今得知是這般滋味,讓他暗自懷疑權貴們就是喜歡這般的享受?
車門駛過良城的東門時,旁山風看到這門上用篆字鐫刻著兩個凜凜的大字,劍拔弩張的兩個字,他猜想這肯定是良邑二字。良城城高約一丈五,盡是土石築成,與秀雲城那種動輒四丈的堅城相比,有云泥之別。
而此刻旁山風才明白,為何外人都稱良城為良邑,而城裡國人都喜稱良城,實是因為良城與別的鄉寨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但與別的城池相比又有不及而無過之,實乃比上不足比下有餘之地。
正在旁山風胡思亂想之際,充當車伕的邑卒告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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