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以民為本,依法治國 (第2/3頁)
若按儒法,李相國許會謙讓,讓村民先取,
如此,可增加村民心中對朝廷的愛戴。”
扶蘇底氣不是很足,說話時在觀測著贏長生的表情。
贏長生緩緩點頭,然後又搖頭,才道:
“然而村民並不知儒法,不知禮讓為何物,他會以為這是他理所應當的,將羊拿走而不知謝,
更不知他能食得此羊,是江山社稷穩定之結果,也不知是朝廷愛民之饋贈,
並且,
此法執行下去,民眾有糧而國庫空需,當國家需要集中力量做大事的時候,手中無錢,豈不是成了紙國?”
三人暗暗點頭,贏長生算是把法治和儒治的弊端都說了出來,
李斯再對贏長生一拜道:“敢問公子,那該如何是好?”
“若按我所言之民法,以法度教化民眾,應當按勞分配,相國之箭和村民之陷阱都是殺死羊的原因之一,
應制定法律,各取半羊。
若相國不服,以權貴之位強壓村民,則法律會懲罰相國,
此時,村民自然知道國家法律是在保護他,他得到了實惠,又受到了保護,自然安心生活在國家,自然會愛國。
而各取半羊之事,亦是對村民的一種教化,讓他們懂得按勞動所得的道理,也懂得不能強搶他人之物的道理,
久而久之,村民知道要努力勞作便能致富,也知道有國家在保護他,他能安居樂業,
此法方能讓國家鼎盛發展,長存於世。”
“儒為教化,法為準繩,以教化驅之,以準繩束之,則萬民一心,
國家可像法治那般,集全國之力於一處,發展大業;
亦可像儒治那般,民眾謙虛有禮,擁軍愛國、尊老愛幼、鄰里和睦。
簡要而言,便是依法治國,以民為本,
此為大治。”
三人恍然而悟,
“原來法與儒之結合,方為治國之本啊。
十三弟一語點醒扶蘇,大哥服了。”
“十三公子大才,既法學和儒學之大成,學之又不拘於之,自創一派儒法結合之民法說,當立學說以傳世!”
蒙毅歎服道。
李斯感也是感慨萬千,隨即再次朝贏長生行禮:
“敢問公子,如今大秦之境況,該如何變法,現在施行民法,是否還來得及?”
贏長生也知道話講一半,不聽到後面的全貌,三人不會罷休,
他也趁這個機會,將扶蘇和蒙毅搞定,後面會省不少口舌,
“當然,剛剛所講只是治國理念的大方向,是後面我大秦之法度和治理,應該更改的方向,
更細緻的地方還有很多很多,我簡要說一個方向,後續還要大家一起完善。
我之前所言,民眾要先活著,然後有希望,方能算有生存在這世上的意義。
此事落於法制之處,該如何著地,
最簡單的一句便是,民以食為天,
首先得讓他們吃飽,先解決不捱餓的問題,這樣才能留住人,
所以我研究出來紅薯,此事是解決當今之第一大難,吃飽飯。
然後,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
民眾吃飽之後,才會考慮禮節和榮辱之事,
那時,便要讓他們知道國家強大的意義在於給他們一個安全生活的場所,
再然後,
當百姓衣食足,知榮辱之後,自然要給他們一條積極向上的路,
沒有人想一輩子都當底層民眾,試想一下,天下百姓者,何人不想當官發財?何人不想登得廟堂,一展胸中抱負,以千古留名?
帝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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